“啊!我的手,好痛,不,我的手怎么能变成这样?年大哥的最喜欢听我弹琴了,我的手断了要是年大哥回来找我,我却弹不了琴了。
那可如何是好?不行!不行……去找琴……琴……对了就去找琴……琴呢?我的琴去哪里了……”
芍药在兵荒马乱的街道上横冲直撞。
梳的双月髻,戴的赤玉珠都被人群冲撞的不见踪影,精心打扮的头披披散散的,早就没有了昔日光彩夺目的模样。
真是令人惋惜,好好的一个绝世美人,变得疯疯癫癫的。
芍药跑回了杏春楼,看着眼前的杏春楼,失去了昨日的金碧辉煌和人声鼎沸,只徒留冷清和凄凉。
地上的桌子、财物散了一地,里面的人也都早就跑完了,哪里还能看见其他人。
芍药找到了那把琴,推开房门,想要弹上几曲却被手上刺骨的疼意控制着,使不上劲。
芍药跌坐在地上,也不哭也不喊,就看着眼前的琴呆。
后来,江国的兵在快要攻入江南城的时候,有个守城的小兵眼看大势已去,偷偷摸摸的往城内跑。
细看之下那个小兵有些眼熟,这不正是那个芍药每次来城楼上等年将军时,都会顺带拿些吃食给这个小兵。
只见他慌慌张张的跑到了杏春楼,二话不说,从房间里带上神志不清的芍药。
简单的收拾了一些衣物钱财,通过秘密通道出城去了,不知去向。
三日后,宸国灭了,江国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合并了两国,新帝一登基,就斩杀了前朝余孽。
另起国号为明秀国,自此,宸国便灰飞烟灭,消失在了长河中。
结束了上百年的统治,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小程,今天是你去世的第二年,当初是你拼死将我救了出来。
我问过你,这样做值得吗,我还问你,为何要救我这么一个风尘女子,还为此搭上了性命。
你却笑着和我说,从第一眼见到我便爱上了我,为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都怪我,要不是逃跑的路上,琴丢了,不要吵着闹着回去找琴,你也不会………”
芍药站在墓碑前哭泣的让人心疼,手里的酒杯往地上倒。
虽然此刻她的手不能弹琴了,但好在逃跑的过程中,那个叫小程的士兵找到一个老医师威逼利诱下才勉强治疗了一下。
那老医师手里也没有太多的药,只能简单的处理了一下,就这样,恢复了一些,这只手还能勉强做些简单的动作。
芍药身穿洁白的素衣,头戴白色的编花,一副寡妇之人的模样。
这副模样已经有两年了,不知道这身孝衣,是为了年将军穿的还是为了小程。
抬头一看,芍药的脸上有着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疤,略显狰狞。
昔日绝美的脸庞不复存在,整日以泪洗面,再也看不出当时的风华绝代。
“木儿,走了这么久,累了吧?来,我来背行李,你还怀着浩儿呢,非要拿着行李怕我累着,我也争不过你,你就算不为我想,也得为咱们的宝贝着想吧!
我们进城找个地方,打听打听里面环境怎么样,要是好的话就在此定居了吧!
等浩儿生下来,咱们在做打算,整日这般躲躲藏藏的也不是办法,等浩儿生下来,一切都好办了。”
一个长相英俊,身体修长,身着粗麻布衣的男人,小心翼翼的扶着那个女子。
那个女子长得和芍药十分相似,那女子肚子大大的,显然是怀有身孕,而且是有一段时日了。
“年哥,我不累,只要最后能和你在一起,怎么样我都不觉得累!”
那女子笑容温婉贤淑,眉眼间的幸福任谁看了,都会赞叹一声。
他的相公待她一定是极好的,不然这样的气质很难培养。
更何况在这种人人自危,一切都百废待兴的背景下,温饱早就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了,哪里还有什么闲情雅志谈情说爱。
“嗯,好的。你在坚持坚持,马上就到城里了,到时候我去买点菜,做一些你打小就爱吃的菜!”
那个男子宠溺的用手刮了刮那女子的鼻尖。
两人吵吵闹闹的往前走了,离得近了还能听到那个女子的娇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