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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温软VS徐晴(第2页)

用力推开主卧的大门,大喊道:「心机言!你给我滚出来!」

紧接着,就看到了空荡荡的床。

「跑了?可恶!我要把你的防晒喷雾全喷我身上,还要用你的精华,还要…」

正在她发泄的大喊时,大门突然被打开。

「你还要干嘛?」穿着一身健身衣的沈玉言走了进来。

听到声音,徐晴直接冲出卧室,像只哈士奇一样扑了上来。

「喂喂喂,好好说话,别抓熊!」

「谁让你把那个小视频发给唐宋的!?」

「不就是个cos视频吗?你以前拍过那麽多…哎哟,疼!」

「那能一样吗?你诱导我扮演,太羞耻了!我不要面子的吗?啊啊啊!气死我了!」

沈玉言自知理亏,加上刚刚锻炼完,也没怎麽反抗,任由徐晴蹂躏了一番,好好出了出气。

闺蜜俩折腾了好一阵,客厅里总算安静了下来。

徐晴嘟嘟囔囔抱怨了几句,开始上厕所丶洗漱。

看着闺蜜的背影,沈玉言拢了拢散落的头发,忍不住叹了口气。

徐晴喜欢唐宋这件事,她自然一清二楚。

其实如果是闺蜜和他在一起,她可以放弃。

以两人这麽多年的感情,徐晴成为唐宋的女朋友,自己同样能借到势。

但因为唐宋已经有女朋友「小静」这件事,导致徐晴不太敢面对,更不可能主动去抢男朋友。

昨晚发视频,也是给他们俩创造一些机会。

现实就是如此,优质的资源人人争抢。

唐宋应该是她这麽多年遇到的人里,最神秘丶最优秀丶最有权势的男人。

如果徐晴还是过不了心里那个坎,说不得她就要自己上场了。

加油吧,晴晴!

……

裕华商务大厦,凡夫俗子文化传媒。

「早上好,晴晴。」

「早。」「早。」

徐晴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一路打着招呼走到工位。

打开电脑,开始今天的工作。

入职凡夫俗子已经有一个多月,她已经完全融入其中。

每天花费小半天的时间完成工作,下午偷偷摸摸码字,偶尔写点短剧的片段。

作为一个资深扑街写手,她发现自己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

短剧拍摄周期短,从开拍到杀青只需一周左右;制作也快,一个月左右完成剪辑。

剧情上,通常2分钟一集,一部短剧约80集。

一集只要500字,全篇也就4万字。

她写的网文就是带点夸张的轻小说元素,总是被人喷逻辑不严谨。

虽然没有出现「洛杉矶第一人民医院」这种低级问题,但涉及到人情世故丶商业逻辑,总会有些bug。

不过这些放到短剧里,根本不算事!

狗血!越狗血越好!反转再反转!不要逻辑,只要无脑爽!

主角得是千金丶首富,身价资产以亿为单位,动辄就是「一亿零花钱随便花」丶「霸总无脑爱上平平无奇的我」。

从这方面上来说,郭丽媛这个同学真的挺了解她。

这不就是她最擅长的吗?

现在写的那本小说,里面的两任男主,都是这种情况。

哼哼,小宋子还想收养自己?

他要是真敢当面提出这个要求,自己就乾脆狮子大开口,让他给一个亿!

下午4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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