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溟站在上面跺了跺爪子,“呸呸”两口搓了搓翅膀,一副“来活儿了”的模样。
金溟的鸟生职业规划转瞬从捡破烂升级为摸金校尉。
坟包的土壤十分松软,金溟不算费力地挖了大约一个小时,土层就直接坍塌下去。
一感到脚下不对,金溟就立刻扑棱着翅膀跳了出去。
顺着坡打了两个滚儿,差点一头扎进灌木里。
哗啦啦直往下塌的土坑里,渐渐露出一副白森森的骨架,看上去像是一头野牛。
果然是个大墓。
这样的骨头,别说做一把刀,就是做个架子床恐怕也够了。
肉已完全腐败消失,在土层中形成一定程度的中空。若非金溟经过几天的适应,手脚已经运用灵活,直接摔到这些断骨锋利的骨架上,非得戳出几个洞来。
戳几个洞……这不是巧了么,连做陷阱的东西都有了。
金溟盗的是野牛墓,但按照归属权来说,被金溟偷窃的,其实另有苦主。
如果把刚才“盗墓”的话从动物学角度来重说一遍,那就是:
“啧,瞧这做工细腻的土坯坟茔,一看就是荒野殓尸官——美洲獾的倾力之作。而能让美洲獾费这么大的力气去下葬的,必然是大型动物的尸体。”
美洲獾是鼬科的一种,平头哥蜜獾的亲戚,只不过个头小一点,因而战斗力稍差一点,不像可以说是没有天敌的平头哥那样肆无忌惮地无视食物链规则。
换句话说,美洲獾因为生存需要,应该是比蜜獾有点子智慧。
比如它储存食物的方式就是把肉埋在土里。
土里比地表温度低且恒定,能有效减缓肉类腐败的速度。
而且食物藏在土里,便不容易被其他动物抢走。刨土小能手美洲獾自己则可以随时在捕食不到新鲜食物时享用自己的囤积财产,避免饿肚子。
这在落后的荒野的确可以算是很有智慧的方法。
美洲獾啃不动大骨头,吃完肉剩下的这些都是垃圾,那就不能叫打劫,明明是给它打扫卫生。
而且,金雕的事,怎么能叫偷呢。
刚刚劫获,不是,刚刚打扫了美洲獾废弃小粮仓的金溟甩了甩沾满泥巴的鸟爪子,又开始想念起中华穿山甲。
这样一双可以抓狮子抓老虎的鹰爪,如今却只能委屈做一只刨地鸡。
要是昨天留住那只中华……
金溟眨了眨眼,忽然发觉哪里不对——中华穿山甲和美洲獾……会出现在一个板块吗?
美洲獾,顾名思义,它是美洲板块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