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谢老天。
“迟景,我爱你。”
“不只是喜欢,而是爱。”
喜欢美色,喜欢皮囊,为此,甚至是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从人类变为怪物,这也算是爱。
哪怕不伟大,哪怕是卑劣的,可是这也是爱。
刘盛抱起迟景,花园里有个小亭子,抱着人到亭子里面,将人给放到了中间的小圆桌上面。
迟景双脚倮着,没有穿鞋子,两脚都悬空,轻轻地晃荡,脚趾可爱又美丽。
刘盛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抬起迟景的脚,让对方踩在自己膝盖上。
比白玉还美丽的一双玉足,刘盛就满目的痴情,都想低头親上去。
而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如若珍宝般,抬起迟景的脚,親在了他的脚背上。
迟景好像特别惊讶,想要把脚给缩回来,但是被刘盛给扣住了。
“你的身体非常美丽,你的一切都非常美丽。”
迟景垂下眼帘,脸颊红了,耳朵也一片绯艳,鲜血在薄薄的一层皮肤里面快速弥漫似的。
刘盛靠近迟景,牵起他的两只手,深情地凝望着他的新郎,刘盛呼吸都渐渐沉了。
就在这时,迟景坐着的圆桌出现了一把小小的但是锋利的刀子。
刘盛看到了,那把刀一出现,他就看到了。
迟景不知道,忽然看见刘盛手往他伸手拿什么,好奇看过去,一把小刀被拿了起来。
拿到刀的那瞬间,刘盛眸光就骤然一变,好像手臂忽然就无法控制了一样。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
刘盛举着刀子,温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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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爱,死亡,重生,
这本文的核心是这个,
他是美艳未亡人12
迟景摇头,视线在刀子上面,他想要做什么,这人难道打算把刀子刺进自己身体里,他想杀了他吗?
可是不是喜欢他,迟景缓缓摇头,嘴唇微微哆了起来,他想让要刘盛把刀子给放下,可对方表情兴’奋到了狰狞。
“我可以把我的心剖出来给你。”
迟景呆住。
“什么?”
他摇头,因为害怕所以眼眶绯红,眼泪已经在开始打转。
下一秒,刘盛手里的刀就噗嗤一声,刺进了自己的心口里。
鲜血涌動,无数猩红的血,就这么溅到迟景身上,他的纯白婚纱,也在顷刻间,弥漫上了鲜血。
血液绽放开,像无数的血色花朵那样,在迟景的婚纱上绽放。
刀身刺到自己心口,一点点地划拉开,跟着刘盛从血口里拿出了自己的心脏。
血淋淋的心脏,分明就还在跳动,还散发着热气,滴答滴答。
血液滴淌在地上,迟景已然陷入到极度惊恐中。
“我记得昨天晚饭不是有一道特别的菜吗?”
“当时就有几颗心脏,我忘记是几颗了。”
“忽然觉得,好像这样真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