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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刘阿姨,向南是不是问过你什么?”

“哦,是啊,戴向南打电话到护士台,问我你有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关机。然后我说,你正在接待警察,可能不方便。”

也许是凌若梅问的戴向南,他才打电话来问的吧?爱一个不属于你的人,真累。早点推出去,早点让自己死心,也是一种解脱。

我自嘲地这么想,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对——除了这么阿q,我还能怎么样?不如光彩一点,大家都有得做。

这一宿,我睡得很沉。吃过早饭,手机抓狂似地叫,是同事小缪。

“小麦,昨晚凌若梅去看你了?”小缪是凌若梅的粉丝,很狂热那种。

我皱眉,“你干嘛?”

“看来确实了。《superstar》今天发了一张大照片,是凌若梅和戴向南离开医院的场景。据说,他俩上的同一辆车,一直到早上,戴向南才从凌若梅的寓所出来。”

我的头嗡的一下。

小缪显然不知道我和戴向南之间的关系。她兴奋地说,“有戏啊有戏,两人似乎和好了。要我说,这戴向南也够深情的,还能接受凌若梅的回归。哎,我向你保证,只是咱俩间的八卦,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随便。”

“看你,”小缪嗔怪地说,“让你写你不写,你爆料给我也行啊。我们去跟踪,你又不乐意……”

我很疲倦,“我说过什么了吗?”

“是没说什么。可是,大家都知道,你不愿意让大家借助你和凌若梅的关系。你都这样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跟踪凌若梅,那我们也有点太那啥。”

“戴向南有没有陪着凌若梅进病房啊?他俩的表情怎么样?”小缪继续八卦。

“行了,你别八了。凌若梅和谁好,和你有什么关系?又换不了银子,这么敬业干什么?”

“不给钱的敬业才是真敬业啊,你不能这么物质!小麦,你就开开金口嘛。”

我哼了一声,“要让我提供她的信息,可以啊。十万块一条,这就是我的价码。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是的。”小缪在不满意中挂了电话。

如果说,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进了娱乐圈。只要是同一个地球上的人,就不可能不碰头。我进社伊始,那时的凌若梅还不是大红,我也没什么这圈子的意识,有一天,我俩去吃麻辣烫(天晓得,我们到底有多么学生气),刚好碰上我同事。结果十分不巧,她在结账的地方遇上了凌若梅,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凌若梅没防备就答应了,再一看,这人并不认识,凌若梅拉着我就走。我正低头在包里翻纸巾,听见有人喊“小麦”,我抬头,这么着被人发现。

于是,凌若梅成了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我不写,但我不能管住我们社别的同事不写。有时同事搞得独家新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和凌若梅解释。

不是我,真不是我。我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信息。

我第一次和凌若梅解释的时候,她哈哈笑,“没事,”她说,“小麦,如果我对你连这点儿信任都没有,那我们何必认识这么久?”

我那莫名的愧疚就在她的笑容中得到化解。但有些时候还是很尴尬,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知道的人不太多。

我对我的职业充满抵触,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我讨厌这个工作,因为它写我的朋友,也让我时时有负罪感。

眼前也一样。我既伤心于这个新闻,又在心里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哎,我快让这两人给闷死了,快让这两人憋得我想去写个巨雷的文了,像《暗色》那种的。

☆、年华是你用来去爱一个人的(一)

在肯德基的引诱下,我啃了自烧伤后的第一只鸡腿儿。当然,有第一只就有第二只,两只下肚,心满意足。

夏晓斌还问我,“薯条吃不吃?”

“吃。”

他把蕃茄酱倒在汉堡盒上,一下蘸两根,他一根,递给我一根。屋里洋溢的气氛,让我都想让他给我递只烟抽了。

“你以前办过类似的案子吗?”

他很谨慎,“这没有什么关系。”

我哼了声,“一听就是没有。”

他有些窘,不理我,两人继续吃薯条,一直吃到他的同事——一位大叔——进来才为止。

我真失望,虽然我知道,大多数艺术家都不靠谱,但这位大叔也太……大叔了吧?还是不英俊的大叔。

大叔不苟言笑,让我讲了特征。我闭着眼睛回忆。说实话,那一幕我印象很深,特别是两人对视的过程,现在的我仍然能感到那种对峙——虽然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

他会是什么人呢?

我讲了他的特征,重点讲了他的高衣领和修整得很整齐的眉毛,画师大叔话很少,除了问些必要的话外,几乎就只能听到画笔在纸上的摩擦声。

“双眼皮吗?”我摇头。“记不起来。”

“厚嘴唇吗?”

“唔,不算厚。”

“脸上有什么重要标记吗?”

……

人的五官很复杂。多少人的平淡无奇,但合起来,就是一张独一无二的脸。我不对画师报任何希望,因为我自己就表述得不清楚。

所以,当画师拿出了最后的底稿时,我只瞄了一眼,便说,“不太像,聊胜于无。”然后不去看第二眼。

“那修改一下?”

“我不想细看。”我解释,“看得太多,会冲淡我对那个人的印象。”如果大脑里的成像能直接冲洗该多好。

画师未置可否,夏晓斌打圆场,“再改改肯定会更好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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