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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6节(第2页)

地瓜粉是菜,炖菜放最好,土豆粉是主食,又好保存又好吃。

玉米面也好吃,前提是把外面的一层打下去,留下中间的地方,这样磨细了的香,否则是粗粮,磨不好的话,玉米面吃着割嗓子,上厕所也费劲。

而番茄,即西红柿,当菜和水果都行,产量太高的话,拿来做番茄酱,孩子最喜欢吃。

做菜通常拿来炒鸡蛋,这个朱闻天不爱吃,但他会炒,曾经他炒的木须柿子朋友都夸赞,他看着别人开心地吃,自己高兴。

今天的菜就有西红柿,而且炒的鸡蛋,朱闻天炒大一锅,他自己吃白砂糖拌的生西红柿,他吃熟的一般用来做汤,或者炖牛腩。

正如他那时一般,许多人吃炒的觉得口感好,酸甜,尤其是孩子。

关键现在西红柿的皮不像塑料那样,即保存期短,里面起沙。

为了让更小的孩子也能吃得安全,他还用水烫一下,把皮给剥了,即便那皮很薄。

朱元璋不晓得拿回来的东西门道有多少,他面前摆个煮的玉米,听里长的保证,露出笑容:

“推广好办,百姓缺少一个兜底的保证。

跟百姓说,种的产量低于其他的作物,就补贴。用田赋来补贴,不直接给钱,直接给钱,百姓若发现补贴得多,干脆不好好种了。

咱以前就是种地、放牛的,咱太知道那些人咋想的了。

最初收发芽的麦子,用来酿啤酒和做麦芽糖,按照正常麦子的价钱收。

咱后来给改了,你敢那么收,百姓就敢懒得收麦子,反正下雨发芽也能卖。

咱给调成了八成的价钱,百姓就不会专门为了卖发芽的而等发芽。

这个能吃了吧?方才太热,烫嘴。”

朱元璋说着用指头去碰煮玉米,玉米未成熟,却能煮着吃,现在也是割青贮最好的时候。

“陛下,其实煮玉米是这样吃的。憨憨你昨天怎么做的?来!”

里长放下心,介绍煮玉米怎么吃,喊憨憨。

朱闻天:“……”

他无奈地从旁边的锅里徒手捞出一根玉米,又拿起根筷子,对着玉米后面的地方插进去,吹两下手,一掰,玉米从中间断开,又拿根筷子,对前面端的那截后面插进去。

这才是煮玉米的正确吃法,穿筷子上,不烫手,但穿的人烫手。

不过在煮的时候留下外面两层玉米棒子的包叶,用它垫着穿就行了。

一般大人给孩子吃时就这么做,孩子拿根筷子找地方慢慢吃。

种玉米的人家孩子喜欢吃老一点的玉米,先用牙啃一排,接着拿大拇指搓粒,有的比谁搓一次连着的玉米粒多,基本上四个最常见,搓好的能搓八个到十三个左右。

农村的孩子不怎么愿意吃嫩的,一咬一股水,老的能多嚼几下,越嚼越香。

朱元璋一看,他也想学着做,他的手粗糙,他从小干活儿,之后打仗拿兵器,不是很怕烫。

“重八,咱给你穿,咱不怕烫。”马皇后那边拿起来筷子。

“妹子别,咱来。”朱元璋抢一样地夺过筷子,拿起玉米给穿上,一人半个:“妹子,给,这辈子不能让你再烫第二次。”

朱元璋说得是曾经他被郭子兴给关起来饿着,马皇后偷摸去厨房偷饼给他吃,那饼刚烙好,结果郭子兴的妻子,也就是马皇后的干娘过来,马皇后一着急,把饼揣怀里,把胸口烫伤。

她干娘一看,赶紧求情给朱元璋放出来,别关着了,闺女都烫成这样了。

那烫伤到现在还有,只是越来越淡,下丘村给药,同时给小磨片,目数非常多的磨片。

磨烫伤的瘢痕,抹药,再磨,再抹,一点点让烫伤变浅,好在马皇后不是皮肤增生性体质,否则这个也不好用。

不过再怎么磨,烫伤地方的汗毛孔是通不了了,天热的时候不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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