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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3页)

汤文耀想到了伪造出一桩强奸案。

他是个律师,每日都在接触相关业务,熟知报警、侦查、取证、立案等流程。

最重要的是,汤文耀了解一些对当时的人们来说还普遍比较陌生的法医学知识——他知道什么证据会被采纳,怎么样在抓不到“疑犯”的情况下,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而汤文耀的确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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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到这里,警官们其实已经猜到了后续。

月黑风高夜,杀人抛尸天。

二十五年前汤文耀住的是市区那种没有电梯的九层小楼的二楼,在当时来说算是居住条件很好的了。

而且身为一个开律所的“成功人士”,他已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汤文耀威胁恐吓李琴成为他的帮凶,让她将瞿从光的衣服全部扒掉,然后用沾了死者鲜血的地毯将光溜溜的遗体包起来;而自己则先下楼将车挪到小楼的楼梯间旁,好方便等会儿他把尸体塞进车里。

而他没料到的是,李琴虽然不敢反抗他,却趁他去挪车的时候偷偷拍下了瞿从光的尸体照片。

“我明明叫她把东西都处理掉的……”

汤文耀抱着脑袋,只觉得完全不能理解。

他不明白总是唯唯诺诺的李琴为何会那么大胆,竟然不止偷拍了瞿从光的死亡照,还擅自将他吩咐必须处理掉的衣服和凶器藏起,一直藏到现在。

是前妻迟到了二十五年的“背叛”,给了他致命一击。

负责审讯的警官问了最关键的问题:“你把瞿从光的尸体丢到哪里去了?”

“……在海里。”

汤文耀的脑袋已经低垂到几乎要磕到桌面了,“我把尸体……扔进了海里。”

虽然是在二十五年前,但作为一线城市的鑫海市,可比统共就百来户人家的孖海村热闹多了。

汤文耀想要抛尸,就要抛得足够远且足够隐蔽,还要保证至少尸体在烂成骨头前不会被人发现。

更重要的是,他得尽快赶回家,伪装好现场,然后走他那一出报警流程。

所以汤文耀选择了一处荒滩作为抛尸地点。

得到了准确的地址后,警官们掏出旧地图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当年那荒滩还没并入鑫海市的辖区,距离汤文耀的住处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左右。

这么算来,汤文耀差不多刚好可以在凌晨赶回,逼着李琴配合他布置出“强奸案”的现场,再在当年警方的实际接警时间的范围内报警。

时间线清清楚楚,再明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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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为什么汤文耀要收养汤俊明,他回答说是莫平潜逃后打电话来威胁他,如果不想办法让他没出世的儿子过上好日子,他就要鱼死网破,到警察那儿自首,把他们做过的非法勾当全说出来。

汤文耀双侧睾丸发育不良,以当时的辅助生育技术而言,基本上就是没法治疗的不育症了。

在自知无法生育的前提下,汤文耀接受了莫平的胁迫,让莫平的女朋友吴小雨用“李琴”的证件在偏僻的小诊所里生下儿子,然后将汤俊明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养到了现在。

听到这里,当年的案情就已经很清楚了,专案组要弄明白的问题只剩最后一个了:

“那么,你为什么要唆使莫平扮成瞿从光,刺杀钟允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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