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处境,似乎又要比他爹好上那么一点。
好就好在,梅时雨对他,没有感情。
李停云的父母是鲜活的反例——两小无猜,山盟海誓,一纸婚约,拿不起放不下,求不得失荣乐,曾经拥有过,失去了更痛苦。
但李停云之于梅时雨,却只是一个“无意义”的陌路之人,无论他做什么,梅时雨大概都不会失望,甚至不会意外,也就免去了多余的痛苦和悲伤。
他可以毫无负担地憎恨他,提防他,警惕他。
也许,他们之间,做仇人,才更合适。
李停云终有一日体会了他爹的难言之隐,自然也理解了他娘的无可奈何。
但他仍然为他娘感到不值,非常不值。
如果一个人已经病到无可救药的地步,那么离这种疯子远一点,才是最好的选择。
任何还想接近他、拯救他的想法都是相当愚蠢的。
是不值当的。
说不定他最不想面对的,就是还有人在意他、管着他。
因为他注定会让人寒心。
这种“感同身受”,只有在经历过后,方能领会。
年幼的李停云自然不会懂得。
小元宝不明白,什么叫“身不由己”,他爹怎么就“病了”?
他宁愿相信,他娘是在自欺欺人!
为他爹拉来一箩筐的托词和借口,无非就是不想承认,他爹根本不值得!
小孩子只相信两只眼睛能够直白看到的东西。
他看到他爹是个懦弱无能的废物。
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儿,害得他们母子沦落风尘,亲手把这个家拆得四分五裂。
他恨他爹恨得要死。
母子二人在青楼妓院待了小半年才得解脱。
他们被“好心人”赎了出去。
这位“好心人”,姓元。
正是那个谁,他爹的旧日同窗。
元家大少爷,黄粱城黎庶头顶上的那片“青天”。
他爹跟姓元的,俩人自小就在同一座书院修学,而他娘,正是书院院正的掌上明珠,姓元的对他娘思慕不已,奈何他娘跟他爹情投意合,眼里容不下第二个人。
窈窕淑女,求而不得也就算了,姓元的还眼睁睁地看着她嫁给了自己的死对头,怎能不恨得牙痒痒?最纯恨的那年,他把床头啃得全是牙印。
多年以后,死对头一落千丈,一蹶不振,而他平步青云,精彩而又光耀,两相比较之下,当年事事都胜他一筹的人,现在还不如他胯下一根毛!
按理说,他也实在没什么好“羡慕嫉妒恨”了。
但这姓元的属实是有几分痴情在身上的。
他已经立起一番家业,却迟迟没有娶妻生子,还老是打着“探望旧友”的名义回灵溪村,大摇大摆地上“季”家去访友探亲,外面早就谣言四起传言纷纷。
李停云他爹自然无比膈应,时间一长,疑心大起。
他一度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崽——兴许这就是他一念之间典卖妻儿的缘故吧。
姓元的用重金和权势从秦楼楚馆赎出了李停云母子二人。
他迫不及待把当年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而今已为人母的可怜妇人赚到身边占为己有。
至于小姐身后那个目露凶光的小鬼……他招招手,叫来“师爷”,拉开李停云,送出城去。
扮作“师爷”的妖道,一直以来都低着身架、弯着腰弓,为元家人“出谋划策”“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在姓元的面前,他听话得像条狗,谁能想到,他才是那个遛狗的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大计将成,一想到自己终将得偿所愿,妖道对天、对地、对谁都有好脸色。
遇到乞丐就给赏钱,遇到不平事就帮一把,眼前路过一只狗,他都高兴地丢两根肉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