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停云只往里看了一眼,就拿起门边竖着的一把板斧——也不知是哪个土匪的趁手武器,足有四五十斤重,顶他大半个人的体重了,他却毫不费力拎在手里,冲进去见人就砍!
旺财紧随其后,满嘴火焰东喷西射,很快就把整座屋子引燃,熊熊大火形成包围圈,李停云在里面乱杀一气,杀到斧头表面裹上一层厚厚的肉泥,劈进皮肉、插进脏腑里去,不用点力气都拔不出来!
十几具残尸横七竖八倒在地上,找不出一具全尸,血河纵横交错,也分不清是从谁身上流下来的,一路蔓延到李停云脚下,浸湿两只鞋子。
脚踩在地上,有着分明的粘腻感,走几步路,黏糊糊的一滩血,竟然粘住了他的鞋底。
李停云舍了斧头,拿起利剑,剑身折断,又捡起一把刀,丢开刀鞘,刀柄握在手心,才现周围已经没有活人了,死的死、跑的跑。
转头看到衣不蔽体的花魁,跌跌撞撞跑来,他立马用左手捂住眼睛,刚想说声“没事了”,右手一沉,花魁撞上刀口,白刃穿腹而过。
她死死捂着伤口,没让血流喷溅出来,临了一直在说:“别碰我、别碰我、别碰我……”
花柳病会传染。
李停云就那样站着,沉默片刻,说:“这么多血,不能浪费啊。”
啥叫无知者无畏,这不就是了?他竟然用花魁新鲜的血液,混合朱砂尝试画了许多道血符,每一道符,都带着强烈的、恶毒的诅咒,奇诡而又阴狠。
从此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什么狗血鸡血,都不他入眼,还得是人血献祭,才最管用啊!
什么样的人血,最适合用来献祭?要么至洁至净,就像炉鼎之血,胜在本身质量奇高;要么至阴至毒,例如得病、暴毙、惨死之人,他们的血,自带毒性,怨气深重。
人间遍地都是乱葬岗,最不缺的就是后者,李停云但凭一股无畏无惧的精神,无数次跟千奇百怪的尸体打交道,解剖人体精细入微,无师自通。
也不知他究竟是怎样的一条烂命,竟然天生的百毒不侵,就像天生只配跟最肮脏、最污秽的东西混在一起似的,什么古怪刁钻的病,也染不到他身上。
真乃学医圣体!旺财偶尔会想,他主人不去学医,是埋没了天才,但转念又想,还是算了,根本无法想象他主人治病救人是啥样,治死一个、治跑一双,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停云不只折腾死人,还拿活人做试验,草菅人命,残忍至极,他毫不犹豫地举起屠刀,进行疯狂的杀戮,杀了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紧接着,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杀到刀口卷刃,锈迹斑驳——
他最知道怎样在短时间内放干人体最后一滴血,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死时越痛苦,死状越凄惨,血祭越成功。
很多次,旺财看李停云杀人,看得头皮麻。
多年以后,当他主人纵横四海,名震天下,真真正正实践了年少狂言“唯我独尊”之日,还是没能改掉随时随地随手搞场血祭的习惯。
搞到最后,修仙界人人都知道,只要凶杀现场有“血祭”的痕迹,尸体支离破碎,鲜血流干流尽——不用说,肯定是太极殿殿主来过了。
李停云从前因为太弱,所以借助歪门邪道,后来他强得离谱,就成了歪门邪道本身。
他为自己代言,他拿人命修炼,他把生灵看得比草木轻贱,就连物稀为贵的“炉鼎”,他也眼都不眨一下就往火坑里填!
有问题吗?没毛病啊!至少李停云自己觉得,这很正常,用得着大惊小怪?!
除了血祭,最令旺财印象深刻的,当属他主人做过的第二件疯事——辟谷。
辟谷,不过是不吃五谷杂粮,长时间断食,修士的入门必修课罢了,单说辟谷,当然没什么大不了。
可怕之处在于,李停云是怎么逼自己学会辟谷的。
他本就对食物有着乎寻常的依赖——他对这狗屁烂臭人间唯一的期待,就剩下吃一口热乎的了,无奈每天找东西充饥太麻烦,浪费精力和时间,久而久之,他就主动想学一学“断食”。
可惜没人教导他什么才是正确的方法。
那他就只好再走一走“歪门邪道”了。
这时,要提到另外一个人,一个瞎子。
李停云和旺财在流浪途中除遇到过花魁之外,还跟另一个来自黄粱城的“老乡”打过照面。
这位老乡是个瞎子。
瞎子算命很厉害,精通《周易》占筮,上推演天时,下解说地理,三寸不烂之舌,洞察世事真理。
直到他拽着李停云的手说,小子,你命好啊!被李停云鉴定为江湖骗子,直接打一顿,叉出去——他就不是那尊老爱幼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哪个不能揍?他没忌讳。
没想到,一年后,李停云走在大街上,被人拽住胳膊,转头一看,瞎子居然找他来了!
天下之大,茫茫人海,一个瞎子,也不知怎么找上自己的,李停云有点狐疑,而这次,瞎子说:我有真本事要传授于你……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不等他说完,李停云又扁他一顿,利索叉走!
一个连小孩儿都打不过、还得摸着墙走路的老头子,有什么真本事?嘴皮子功夫罢了。
瞎子大叹人心不古,古有张良拾履,几次三番表尽诚意,黄石老人才肯将《太公兵法》交于他手,如今他诚心诚意要将毕生所学传给后人,可他选的这位“后人”倒反天罡,还得他腆着老脸三顾茅庐?罢了!罢了!
瞎子:少年等等我!
三顾茅庐就三顾茅庐,他老脸不要了!
但少年一股风似地刮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