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衙派来的仵作正在验尸:“受害之人仰躺在地,面部有明显损伤,似是受钝器击打造成,其余各处无明显外伤……”
与此同时,一名头戴漆纱幞头、身穿公服的官吏站在仵作身边,一手捧着案本一手用笔快记录着什么。
等到仵作说完,他又询问了几句才作罢。
“本官乃开封府衙法曹参军宋仁恭。”
公服官吏快步走到李奕跟前,先是自我介绍了一句。
随即又问道,“你是禁军的武将?这人是你杀的?”
“没错,某乃殿前军内殿直典旗仪卫左二班押衙李奕。”
“至于这人,我并非有意伤他性命,只怪一时激愤过失不当……”
李奕着重强调了自己并没有杀人的意向。
自古以来,故意杀人和过失致死都是两种概念,判罚结果有着天壤之别,他自然要把这一点说清楚。
“典旗仪卫的押衙……”公服官吏打量了李奕一眼。
他对禁军的编制有所了解,知道典旗仪卫隶属内殿直,分为左、右仪卫共四班,每班各百人,置押衙统率,掌管皇帝出行的仪仗旌旗。
虽然按军职来说只是低级武将,相当于百人队的都头(百夫长),但作为皇帝的亲随护卫队长,其地位待遇并不比他这个七品的法曹参军要差。
公服官吏追问道:“你说自己一时失手,那究竟是何缘由?又有什么证据?”
“此人今早来铺子吃饭,对我嫂子言语轻薄,还妄图动手动脚。”
“我上前呵斥阻止,他却出言不逊,推搡辱骂于我,还诽谤我叔嫂苟合。”
“我激愤之下给了他一拳,不料他竟倒地不起……”
说着,李奕指向围观众人,“若说证据,当时还有其他食客在场,他们亲眼所见,一问便知。”
“有人证自然更好,本官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公服官吏微微颔,径直走向人群,询问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好在李奕本就是实话实说,也有不少人在场目睹一切,很容易就能弄清楚缘由。
不一会儿,公服官吏再次回到李奕身前:“若依众人之言来看,确是对方生事在先。”
说到这,对方有些犹豫道,“可你这当街伤人性命……”
在如今这个世道下,武夫们横行霸道惯了,闹出人命的事也不罕见,况且还是死者挑事在先,这案子可大可小。
然而眼下是在东京城中出了命案,死的还是禁军都指挥使的侄儿。
公服官吏自然不敢妄下断论。
“杀人者未必是杀人之罪,我只是一时激愤失手,并无蓄意杀人之心。”
李奕当即辩解道,“难道眼见亲属遭人欺辱,我连反抗劝阻都不行,只能忍气吞声不成?”
“按照《永徽律疏》中的六杀,我最多只是过失杀人,应不以杀人罪论处。”
在五代乱世的背景下,律疏规条等混乱不堪,但大体上还是沿袭唐制。
而此时后周尚未定法,皆用唐之旧典,《永徽律疏》作为唐律的范本,自然具有权威性。
就算要认下杀人这个事实,那也要往过失杀人上靠,因为过失杀可以用铜赎罪。
“哦?”公服官吏闻言有些惊诧。
这个时代下层武夫们能识字的都不多,更别说去了解相对偏门的律法典籍。
而这位李押衙言谈措辞间有理有据,行为举止也颇有气度,半句污言秽语都没有吐出口。
哪有武夫遇到这种事不骂娘的?
“驾!”
就在这时,一名骑士从街口处匆匆赶来,驾马的是一位黑脸的大汉。
公服官吏明显认识对方,快步迎了上去,率先招呼道:“赵虞侯。”
“宋参军。”黑脸大汉翻身下马,生硬的回了一句。
这大汉的相貌颇具特色,脸大额宽、脖颈粗短,肤色黑的像碳,且身材略胖、膀大腰圆的。
李奕甚至怀疑后世戏曲中的包公形象就是以这位赵官家为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