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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第1页)

“唉,造孽呀!”富贵爹叹了口气,“今年流年不利,也不知冲撞了哪位神仙,先是不小心烧死了人,后又稀里糊涂地害了肺痨。”

南星的眉头蓦地皱了起来,“您方才说烧死了人是怎么回事?”

那人的目光黯了黯,边咳边道:“我们这些做零工的,都是凭力气吃饭,出钱的主家让做什么,照做便是了。几个月前,有人找到我,说是想出五两银子,让我帮他在附近烧山开荒。我看他价给的高,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谁知,放完火才发现,竟然烧死了人!”

南星听出了一声冷汗,“你可知烧死的那人是谁?”

“听说是娼馆的小倌儿,喝醉了酒,躺在林子里睡觉。”富贵爹满是懊悔,锤了锤胸口道,“好歹也是条性命,我怎就这么大意!”

小倌……喝醉酒……

南星一时失语,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程浩风看他一脸见了鬼的样子,拍了他一把道:“三哥,你今天是怎么了?魂不守舍的。”

南星没理他,继续冲着那男人问道:“你还记得雇你烧山那人是谁吗?”

“我们这种干杂活的,给钱出力都是一锤子买卖,从来不问对方姓什名谁。光记得他是个络腮胡子,看不大出年龄,声音倒是细得很。”富贵爹叹了口气道:“当初因为这件事,我还被关进大牢,官府寻不到人,就说是我编的,还要判我蓄意杀人,多亏大理寺魏大人为我做主,这才还了我清白。”

毋庸置疑,他口中的魏大人,正是大理寺少卿魏云文,而不幸被烧惨死的那位,就是不久前被当众开棺验尸的小倌。

程浩风听得眉头紧锁,“这明显就是雇你那人栽赃嫁祸呀!官府若是有意寻找,怎会寻他不到?”

“说来也是奇怪,”富贵爹道:“官府不是没找,可就是找不着,那人转个身就不见了踪影;问起旁人,也都说没见过,好像我见了鬼似的。”

“你没有见鬼,”南星沉声道,“你看到的不过是个乔装打扮的人罢了。”

程浩风飞快地反应过来,“怪不得,可若是如此,岂不是再也寻他不到?”

南星沉思片刻道:“大哥,你再回忆回忆,关于那人还有什么让您印象深刻的?”

“印象深刻?”富贵爹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蓦地睁大了眼,“他的手!”

“他的手怎么了?”

富贵爹道:“那人给我银子的时候,我发现他右手手背上有块红,鲜红鲜红的,可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块胎记。”

“你和魏大人说过此事吗?”南星问道。

富贵爹摇了摇头,“当时吓都吓死了,哪里记得起这些。好在有魏大人帮忙,不知他用什么法子,证明了我的清白。否则,现在坟头的草都怕有一人高了。”

南星:“……”

看过病后,南星又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施舍给了富贵他爹,这才带着程浩风和富贵一大一小两个拖累,浩浩荡荡地回了王府。

进门之前,程浩风鬼鬼祟祟地将南星拉到一边,低声道:“你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孩子带回来?”

南星不解,“难道要偷偷摸摸地把孩子带回来?”

“哎哟,不是这个意思!”程浩风解释道:“我是说,这毕竟是王府,你不打算先跟王爷交代一声,就这么先斩后奏?”

南星叹了口气,这次情况特殊,又事发突然,眼看天色已晚,总不能让富贵睡大街呀,“先进去再说吧。”

程浩风煞有介事地啧啧了两声,“行啊,三哥,天底下能把庆王府当成自家住的,除了庆王爷,也就是你了!得亏是你,三天两头往回捡孩子,王爷大概早就见怪不怪了。”

“别瞎说!”南星白了他一眼,“谁三天两头捡孩子了?”

“坨坨不是你捡回来的吗?”

“还真不是!”南星据理力争道:“是周……是王爷捡的。”

程家幺弟的嘴巴不由张成了圆形,“王爷也有此种嗜好?”

他微微怔了怔,低声点评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二人情投意合,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南星:“……”

这话……简直……怎么……听得这么别扭!

你还是说点什么吧……

祸事

南星自然不敢在王府撒野,别的不敢说,他最不缺的就是自知之明——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管别人怎么说,他还是拎得清的。

可即便如此,对于擅自作主把富贵带回王府一事,他骨子里就是有一种迷之自信,并且从心底认为,周祺煜是不会反对的,更不会为此心存芥蒂。

在这大半年里,潜移默化间,南星仿佛拨开重重迷雾,看清了王爷隐藏至深的心——那分明是一颗鲜红的、跳动的、比他阴沉冷漠的面孔要亲切上万倍的心脏,人皮面具之下,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周祺煜啊。

就像他能够力排众议,坚持将身份特殊的坨坨带回王府一样,他也一定能够接受身世凄惨又无家可归的富贵暂居于此的。

果不其然,当南星找到周祺煜,将富贵的事如实告知之后,对方只是不咸不淡地掀起眼皮,好整以暇地看了他片刻,随后慢悠悠开口道,“听你的,你开心就好。”

南星:“……”

自打程浩风来到京城之后,南星卧房的居住权自动易主。程家幺弟死皮赖脸地非要与三哥共处一室,饶是人模狗样地庆亲王脸皮再厚,可终究还是要脸的,于是颇为大度地让了出来——总不能和小舅子争风吃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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