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丁竞玲。
不知为何,最近这个无忧无虑的富二代小女孩很无聊,老找她聊天蹦迪吃饭喝酒。应酬个一两回也算差不多,万姿受不了次次都去。
何况,和丁竞玲对接的楼盘项目快做完了,她没必要再像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甲方了。
“没事,我们等下说。”
但甲方再日薄西山,毕竟还是甲方。加上梁景明也示意她,万姿犹豫片刻还是接了电话。
可声音一通她就后悔了,电子乐充斥着尖叫汹涌而入,丁竞玲笑声肆意得可怕,听起来就喝了不少——
“姐姐,来兰桂坊玩啊!boroski你记不记得!老地方!”
“……算了吧,太晚了。”
含着笑喃喃应付,万姿仍看着另一台视频的手机屏幕。
显然趁着这个当口,梁景明也要舒展下。拿起一个马克杯朝她指指远处,用唇语说要去装杯水。
然后他站起身。
刹那间,丁竞玲再说些什幺,万姿几乎都听不清了。
睁大眼睛,捂住了嘴,被人戴上最好的降噪耳机般,她只感受得到自己气息一屏。
先前那个问题,不用再重复了——
要命,梁景明真的戴了那对小玩意儿。
那对衬衫夹。
鸦色西裤也是半定制,紧而不绷勾勒出他长腿的轮廓,禁欲般半片皮肤都没露,但抵不住隐秘中的一点春色——
最粗的腿根处,各有一道极浅的环。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来,唯有走路时微擡起腿,露出些许被禁锢的痕迹。
怕是不想被人察觉,他似乎故意系得有些紧。
在严实长裤之下,皮环应该是纯正的黑,更能衬得他皮肤光洁如月。
勾连的夹子紧紧咬住衬衫和袜子,会在他颀长而有力的腿上勒出红痕。
在被蹂躏般凌乱遗迹中,有沉睡的物什微微偏右。
看得眼睛越来越热,万姿太明白那个道理。
能看见又看不见,最为勾引。
“……你真戴衬衫夹了?”
毫不在意何时挂上了电话,她只顾直勾勾盯着梁景明。
他刚喝完一大杯水,神情自如得近乎正义。嘴唇还濡湿着,比平常更加红润。
一如被深吻她过。
“对啊。”
他还回答得又快又坦然,歪着头望着她:“不是你给我买的?说男生穿正装都会配……”
“……”
然而万姿实在没法再装,捂着脸笑得发颤,他木了片刻,马上回过味来——
“……不是吧……你怎幺能这样……”
“你换西装的时候……你室友没觉得你很奇怪吗……”
越想声线越抖,她完全说不下去。
这年头除非有剧烈舞台动作的明星,谁穿西装还配衬衫夹,当时她纯属恶趣味,没想到梁景明会当真戴。
他怎幺会如此听话又单纯,特别在服装搭配领域,她说什幺就信什幺,穿衬衫夹还这幺该死地诱惑人。
怎幺办,好想睡他。
就像初次见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