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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火之国司法改革(第1页)

里织立法的重点,在于“司法”而非“行政”。

简单来说,里织把行政诉讼提了出来,和民事、刑事诉讼并列。

同时,里织还初步建立了公诉与自诉制,公审制等基本原则。

不过限于种种限制,前世司法三套系统,现在只能由刑部省一套班子完成,难度还是有的。

现在,里织可以处理大郎案了。

月日,火之国第一件公诉行政诉讼案公开审理。

虽然没有政府机关的文件,他们处理不了刑事案。

但是我们可以直接告政府机关啊!

完美!

里织说服了大郎妻子将诸多证据移交刑部省,由刑部省对国都衙门提起公诉。

作为“虚空印卡”的光荣代表,里织秉持着阿三大区优秀的匹配机制,自己立法自己判,宣布国都衙门不作为,涉事官员有刑事犯罪行为,移交刑事法庭处理。

(阿三的法律有回溯权,oo年做的事,阿三可以在o年立法,然后回溯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拿未来的剑,斩过去的官……)

随后,行政法庭立刻变为刑事法庭,诉讼性质变化无缝衔接。

经过判决,国都令以贪污罪、索贿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被判死刑;几个小吏也因为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多种罪名被处以死刑。

由于火之国法律的历史原因,法律具有相当宽松的限制条件,尤其是在量刑和定罪上。

里织别的不会,抠字眼还是会的。

因而里织在判决时,故意从重处罚,也没有人可以提出异议。

不过这件事也给里织提了个醒,关于滥用司法权力的危害。

司法权力必须得到规范。

当然,肯定不是现在了,火之国的司法改革还未结束。

判决的第二天,那个伯爵就带着自家儿子上门道歉了。

那位公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也不打听刑部省的事情,以为刑部省还和以前一样,是他们贵族的“抹脚布”,任由他们差遣。

现在就撞上铁板了!

伯爵上门,希望能让自家儿子不至于惩罚过重。

里织倒是惊讶于伯爵的反应之快。

原本她都准备好直接去拿人了,结果当事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不过里织也没惯他毛病,直接死刑套餐送公子上天堂了,搞得老伯爵不久后就升天了。

一时间,整个国都贵族圈都在流传里织的传奇。

(里织:夭寿啊这真不是我干的!)

大郎案结案后,妻子得偿所愿,在一个夜晚独自上吊离开了。

里织得知后,只能感到惋惜……

大郎案的公开判决,大大提升了刑部省在民众眼中的权威与可信度,也有更多的人愿意在刑部省报案、诉讼。

经过长时间的调研,月日,里织再次颁了《火之国刑法》和《火之国民法》两本法典,同时对《火之国行政与司法法》,尤其是“因人立法”的部分修正了一下。三本法案一起,组合成了《火之国总法典》。

《火之国总法典》作为上原里织早期司法思想的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里织的推动下,火之国也部分实现了司法改革,尤其是刑部省检察、审判、监狱权力的分割,有效维持了刑部省的良性运转。

不过,现在一切事情都没有接下来的事情重要了。

那就是……千手扉间和松岛由子的婚礼!

“所以说……最讨厌这种政治联姻了!”

里织颇有些抓狂。

大名府与千手联姻,需要在千手举办婚礼,但也要从大名府开始出嫁。

同时婚礼双方还需要一个地位较高,熟识千手和大名府的人来主持……

大名思来想去,决定让里织干这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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