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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第1页)

她的笑意顿了一下,“不了。我……不擅长唱歌跳舞。而且,我明天就得赶往下一个旅行地,开始新的工作了。”

自温温出国已有五年。

虽然她的声带恢复到了能自如说话的程度,脑袋上的手术伤口也早就被重新长出来的头发覆盖。但是,那混乱糟糕的两年多的时光,给她留下了无可逆转的伤害。

温温无法唱歌。

也被医生告知尽量不要进行运动。她的大脑很脆弱,连大幅度地转一转身都容易晕眩作呕。有时,来往地域跨度太大的国家间,还会因为经受不住长时间的空中旅途,而不得不多次转机,或是选择搭船等别的出行方式。

得益于毕业那年出演了给怦然作配的那部电影,纵使给妹妹温瑜留了点儿傍身之财,温温依旧算得上是经济自由。出国后,当了自由议员,看心情接单。

单子接到哪儿,便到哪个国家旅游。

温温旅行到现在的国家时,就是租了妮芙的面包店的楼上房间,小住了半个月。

这儿虽比不得城市繁华,但民风淳朴,枕山襟海,生态好到屋子里时不时有蛇正大光明地路过。还流传着许许多多美好的传说。

迎夏节,便是其中一个有关专司夏天的小精灵的传说。

这精灵有点儿类似田螺姑娘,会给贫穷困苦的人悄悄送去食物衣物。不过,她是莓果修成的精灵。传说中,只要是她赠予的东西,一旁都会遗落几片锯齿状莓果叶子。

为了感谢莓果小精灵的善举,便有了举办迎夏节的传统。

面包店里除了一个名为卡哈尔的兼职员工,再无其他帮手,妮芙长年劳碌,揉了揉吱嘎作响的腰,遗憾看着温温秾纤合度的身段道:“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吗。真可惜,你跳起舞来一定很美。”

温温还没来得及开口回些什么,忽地,一阵清脆的嗒嗒声传来,娇滴滴的少女音在半空响起,“你干脆收这个砧板当女儿好了,能把她留在身边一辈子呢。”

砧板是这儿用来骂人平胸的词。

温温回头看去,妮芙的女儿,十六岁的玫芜踩着棕色羊皮小靴,昂首挺胸,一步一跺脚地踩着垂垂老矣的木地板从二楼下来,胸脯处浑圆雪白的肌肤一跳一跳,几乎从猩红色束腰裙的低领口里洒出来。

看见温温手里的波斯猫与莓果,玫芜像只马儿般不忿地从鼻孔呼哧喷了口气,随后,眼神轻蔑地掠过温温的胸口,“只不过,就她这副寒酸的小身板,怕是得一辈子在家里当老姑娘了。”

妮芙气得发抖,“玫!芜!收回你的发言!你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我就不!”

玫芜做了个鬼脸,风儿般跑出了面包店,一个呼哨,从店旁马厩里召出了一匹神赳赳气昂昂的黑马,翻身骑了上去,哒哒哒消失在森林间,激起一串滚滚尘土。

妮芙被呛得咳嗽,想追上去却闪了腰,苦着脸诶哟诶哟地又回到了店中,万分抱歉地对温温道:“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她替玫芜找补道: “那孩子从小就跟野猴子似的,口没遮拦,干什么都只图自个高兴。最近山下来了个跟你一样出身的外国年轻人,听说生得格外好看,还帮着孩子们在田里义务劳动、给他们教课,她觉着新鲜,这才天天中了邪似的总往山下跑。”

“等她回来,我一定压着她给你道歉。”

温温的身材绝对算不上是“砧板”,只是比不过波涛汹涌的玫芜而已。而且,她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议论她的外貌,她马上就要离开这儿了。

温温想客套几句,让妮芙不必介怀玫芜的事,但听着听着,神情有些淡了下来。

她扶着妮芙坐下,“年轻的外国人?”

温温从柜子里取来膏药,妮芙接过,给自己贴上,“对啊,我还特地去看过一眼。”

“好看归好看,是个跛子。脖子上还有老深一道疤。我最烦自残的人了,也不知那洋人小子是瘾君子还是精神病。”

“唉,玫芜那孩子,又正是叛逆的时候,说又说不得,管又管不住,真令人头疼。”妮芙长吁短叹着。

听到妮芙对于山下那个“外国年轻人”的形容,温温彻底没了笑容。

“脖子上有疤”几个字,令温温下意识地要拢一拢自己的高领口,她将莓果篮子放到店内的餐桌上,没接妮芙的话茬。

而是忽道:“我想起来了,昨晚我在网上看到,我接下来要去的国家似乎要办一个集市活动。如果我今天出发,还能赶得上最后一天。”

温温抱着波斯猫,朝妮芙做了个本地人特有的辞别礼,“这些日子真是多谢承蒙您关照。”

这位热情好客、做得一手好甜点的红皮肤胖阿姨,的确对温温照顾有加,不然玫芜也不至于那么吃醋地对温温横挑鼻子竖挑眼了。温温言辞间的谢意很是真诚。

妮芙愕然,“啊?不是明天走吗,怎么突然改今天了?是因为刚才玫芜那孩子的无礼吗,你别理会她,她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温温连道不是。

妮芙劝留不住温温,无奈道:“也好,天气预报说,过两天就要有暴风雨了。你今天走,至少方便赶路。”

“什么?!你这就要走了?!”

温温正打算将猫抱回楼上喂点零食,收拾收拾行李,蓦地,一阵叮呤咣啷,一个年轻男声抱着个不锈钢大盆,盆里是一大堆刚洗干净的甜点用厨具,着急忙慌地从二楼奔下来,差点被自己腰间没系牢的围裙t带子绊了个狗啃泥。

“哐啷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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