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姿发现,梁景明就是这点好,虽然年纪轻轻,但即便再情难自抑,都总是以她感受为优。
只见他深呼吸了几下,离她远点,转移注意力般,开了迷你吧:“不然你先去洗,我弄点东西待会吃?感觉今晚你都没好好吃饭……”
“有什幺?”万姿从床上坐起。
她常年节食惯了,其实可吃可不吃。但晚上那顿丁家鸿门宴,连她都食不知味,何况梁景明这种还要长身体的十八岁少年。
他一定很饿了。但他又是那个性子,她不吃,他肯定也不吃。
“出前一丁、辛拉面、营多、合味道。”
把所有杯面在她面前排开,梁景明擡头看她,等着她先挑。
“哎呀,怎幺办。”万姿一脸苦恼,“可是我想吃花雕鸡面,台酒牌的。”
梁景明:“……”
“行,等等。”
忍不住擡手掐了她一把,他纵容又无奈地笑。早知道她会有无理取闹的要求,却也忍不住一一想法设法办到。
想做懒人就必须嘴甜,万姿深知这个道理。殷勤地把梁景明送到门口,还不停逗他:“我好幸福,我男朋友可真好。谢谢男朋友,感恩男朋友。”
“把鞋穿好,地很凉。”嘴上这幺说着,他脸上果然笑意更浓。
万姿从来都不听话,等他出了酒店,立刻冲到更凉的露台看他。
看她的男人,走到酒店对面的711,低下头认真看着货架,买那款她想吃的杯面。
他还穿着西装,背影明明是挺拔又成熟的样子,但在她看来,他是全澳门今天最纯粹最快乐的人。他的模样像镀了层微光,浸在无边霓虹夜中,仍然闪闪发亮。
手托在腮边,万姿摸到了自己的笑。那种初生孩童第一次尝到甜味,不由自主地,从舌尖流淌到心头的笑。
完蛋。怎幺办。
她可能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喜欢他。
喜欢他到什幺程度,喜欢他到明明已经情动,却要忍着先洗个澡。因为刚刚才被丁竞诚握过手,心疑沾上前男友的味道。他未必会察觉,但她还是觉得如果不弄干净,心里会有点亏欠。
喜欢他到明明不想吃杯面,也要支他去趟711。因为她刚才亲热时摸过他,他身上没有带套。
喜欢他到希望在一起的第一夜,能够顺畅得毫无纰漏,令他日后回忆起来心满意足,觉得自己表现完美无缺。
就是喜欢他到这种程度,虽然她傲娇惯了,总是藏起呕心沥血。
让他做明面上付出的那个人,让他永远纯粹快乐,让他永远毫无察觉。
让他觉得自己是英雄,一切便是值得的。
“来,吃饭了。”
等万姿洗完澡出来,梁景明已经回来了,泡好了杯面,他一切时间掐得刚刚好。
喝着花雕酒香浓郁的汤头,万姿把剩下的大碗面推到他面前,假装没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
他吃面也吃得心不在焉,谁叫她若隐若现得勾人。
黑长直散在肩胛,松如云雾。万姿扑了晚安散粉,描摹眉毛和唇蜜,素白小脸细致如画,透出一分纯真的诱惑。
出乎他的意料,她穿了酒店提供的睡袍。天使般纯白色,款式宽大又保守,全身只露出一截皓白小腿,细得他屈手便能握住。
“你去洗吧,我来收拾。”
其实不用万姿说,梁景明也动作迅速。
他几乎一吃完就进了浴室,她看了直想笑。
听着流水声,对着穿衣镜,万姿一点点把睡袍领子翻好。明明一起睡过好多次,不知为何到了这个箭在弦上的时刻,她竟然难得有点紧张。
以男女朋友的身份过夜,这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