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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事情还未发生就不算是狗血(第1页)

“不应该啊,你看这本书叫楚少,你的初恋是重生哒,女主有家室,男主也有家室,他们在一起不狗血吗?”云之笑语气中带着期待地等着oo给她加一点狗血值。

“宿主,你说的这个是未来生的事情,而且女主还没有重生呢。”

“那她什么时候重生?”云之笑现自己不知道剧情后,她就跟个十万个为什么哐哐哐地问个不停。

“这个剧情到跟前了宿主自然会知道的。”

“难道现在就不能给我涨一点狗血值,新系统大礼包?”

“宿主,我是新系统,要说礼包也是宿主你给我大礼包吧。”

云之笑,“······”这才刚开始,oo就学坏了。

“宿主,跟你简单说一下男主的人设吧,男主是有点偏执,还有点病娇,也有点抠门,还是残疾。”

根据原主的记忆,男主的确坐在轮椅上,好像是七年前因为车祸残疾的,为了护着车上的林雅。这可是救命之恩欸,可是林雅却在男主车祸六个月后答应了沈云白的求婚,并在男主车祸的第二年和沈云白举行了婚礼。

看到心爱人的婚礼,但新娘郎不是她他,两人在沈云白和林雅的婚礼上使劲地喝着酒,然后不知怎么的,两人前后脚进了同一间房间,然后意乱情迷之下,生了关系。她将对方当成了沈云白,估计男主也将自己当成了女主。

两人一夜荒唐,次日的时候就被人堵在房间里,楚爷爷好面子,和原主父亲一商量,就让两人领了证,成了合法夫妻。

原主破罐子破摔,反正嫁不到喜欢的人,与其最后被家人安排做了商业联姻,倒不如嫁给楚斯缪。反正他喜欢的是林雅,到时候自己纠缠沈云白,楚斯缪估计也不会阻拦,还乐得其见,说不定会帮自己一把。

这样到时候两人都可以得偿所愿。

楚斯缪也没有拒绝,估计也是抱着和原主一样的想法,娶不到心上人,娶谁都一样。娶一个心里喜欢别人的,也不会去纠缠他。

两人抱着近乎相同的想法同意了,并在酒店事情后的第三天跳过了求婚,订婚礼还有婚礼,领证了。除了两家关系好的人知道,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两人领证的事情。

两人领了证也没有住在一处。

oo说的抠门应该是两人结婚六年了,原主还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并且男主没有给原主一分钱。

两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彼此都心有所属,男方不给女方钱云之笑也理解。毕竟那一夜荒唐是两人共同犯的错,没有谁该多承担一分。

但是男主的抠门抠在孩子上。

云之笑在原主的记忆里艰难挖出来了一条,原主在那一夜的两个月后,现自己怀孕了。第一反应就是打掉,不过却被楚爷爷知道,并且阻止了。

面对楚爷爷的请求,原主也不好恶劣对待一个老人家,同意将孩子生下来。

孩子生下来之后,就丢给了楚爷爷。

似乎在去年孩子四岁的时候,提出要将孩子亲自带着。

亲生母亲的要求,楚爷爷自然不好拒绝,就让孩子跟着原主。

而原主带回孩子,也不是母爱突,而是手里没钱了。强烈的自尊不允许她开口向男主或者是楚爷爷要钱,而云家,原主是个爹不疼的,还有继母在原主爹耳边吹枕边。被吹风成功的原主爹给原主说了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原主爹还想着让原主将楚家的资源给云家公司牵呢,怎么还会主动给原主钱。

于是将主意打在她四年没见的孩子身上,她想着将孩子亲自带着养,这样楚爷爷和楚斯缪看在孩子的份上,给她钱让她照顾好孩子。只是原主主意落空了,楚爷爷每次让人给孩子带的都是些实物,有标志的东西还不能二手卖出去。而楚斯缪,原主带了孩子一年了,连个面都没有露过。

更说给养孩子的生活费了。

当妈的利用孩子套钱,当爸的压根不管孩子。

当爸的不给孩子生活费,算抠门吧,亏还得是一个集团的总裁呢。

领证后,两人都是各做各的,原主对男主的了解很少,只是知道他话少,说话做事都面无表情,只有面对林雅的时候才会笑。

抠门是根据男主的所作所为总结出来的,但是男主偏执和病娇在哪儿,还真不清楚。要是男主有这两点属性的话,不应该将林雅给囚禁起来吗。

怎么他还由着沈云白娶了林雅呢?

云之笑疑惑这点,也问了出来。

oo也很快给出了答案,“宿主,这是世界创造官给男主设定的性格,男主应该是还没有将这两点表露出来,等到跟前了,宿主就会知道男主有多偏执和病娇了。”

“行吧。”

根据仅有的,的确分析不出来多少。

云之笑也没有多纠结。

“隔壁情况如何?”

云之笑听着外面的动静小了不少,不想出去看了,反正有oo,也就动动嘴皮子的事情。

oo打开播放界面,“医护人员已经来了,他们刚将沈昭抬上担架。记者正使劲拍着沈昭的照片呢。”

听此,云之笑想,沈昭都被抬走了,那记者应该很快就会走了。

“oo,你说沈昭这样算计我,是为什么呢?”

云之笑已经成功将自己代入进原主的身份了。

毕竟她现在从修复师成了任务者,执行任务就是她的工作。

至于别的,等她回到了基地再说。

明明不喜欢,却装出一副喜欢她的样子,要不是她踹的那一脚,两人都生关系了。

说来,她之所以缺钱,是因为包养了很多男人。

当然,他们身上都有跟沈云白一样的特征,有鼻子一样的,耳朵一样的,嘴巴一样的,相同位置有一颗痣的,还有爱好一样的,喜欢吃同样的食物的,等等有好多个。原主最喜欢沈昭,因为沈昭的眼睛很像沈云白,两人身上还流着相同的血。

“请宿主前往住处解救楚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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