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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刘桂安案 > 第六章(第2页)

第六章(第2页)

打开另一个,也是干了的棒槌,这个形状就普通了,但是比刚才那根人型的略大一点。

据说棒槌分品叶,这棒槌是干货,也没有叶,王安还真看不出来是几品,也不知道能值多少钱。

就知道这玩意儿是宝贝,价值很高,关键时刻是能救命的东西。

其余的,就是一大堆子弹,得有三四百发,就那么在雪地上散着,也没盒子或者纸包装,还有一个面袋子里装了一堆肉干,别的就没啥了。

把三具尸体旁的枪捡到一起。

一条双管猎,一条单管猎,还有最后死的那个人用的一把老枪~水连珠,也就是莫辛纳甘。

这枪在东北很常见,威力比56半大,弹膛能装5发子弹,就是不能连发,得拉一下栓打一下,比单双管猎枪好用,也是真老。

起码得有五六十年了,不过保养的很不错,卖的话咋也能值几百块钱,算上那两把猎枪,加一起卖不上一千,也得大几百块!

又掏了三个人身上的兜,都是穷鬼,加一起才九十多块钱,还有15斤的细粮粮票和7尺布票,全部放到自己兜里。

把三人别在身上的刀都拿到一起,一把是南方那边用的侵刀,在南方不叫侵刀叫杀猪刀或砍柴刀。

另外两把竟然是本地人用的侵刀,看把手和刀面,似乎是用了好久的刀,又看了看那堆皮毛和棒槌。

王安顿时明白了什么,心中的愤怒直顶天灵盖!恨不得给这三个玩意儿鞭尸!

这仨玩意儿,是真没人性啊!这是抢杀了多少山狗子的东西啊!

山狗子,是当地人对鳏夫或独居在山里的人的一种叫法。

山狗子都为男性,年龄偏大,大多脾气暴躁,性格耿直,不愿跟人打交道,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独自在深山里靠打猎和少量的耕种生活。

如果进山的人麻达山了(迷路)或者晚上因危险不敢出山了!这些山狗子都会接纳你,让你吃上一顿热乎饭,睡上一晚安全觉。

能独自在深山生活,经常面对豺狼虎豹,还能活的挺好的人,显而易见,都是相当恶(ne)的人。

却让这仨牲口杀害了!

一开始王安是没有多想的,以为是皮毛商人见王安的猎物起意了,实在没想到这三个玩意儿真的就是仨牲口啊!根本就不能称为人!

连杀三人的那种沉重的心里负担,直接彻底消失不见了,这仨玩意儿就特么该杀!

收拾好这一大堆东西,全部装进麻袋,然后放在爬犁上。

又把这仨人的皮毛大衣扒下来,清一下直接卖掉或拆了重新做衣服都是相当好的料子,千万不要觉得血腥,皮毛本身就是血腥的。

看着爬犁上这一大堆值钱的玩意儿,王安内心感慨,真的是“杀人放火金腰带啊!”

虽然心里依然为那些山狗子的命感觉可惜。

又把这仨人身上的所有布料都扒下来聚在一起点火烧掉。

至于尸体,往山里的山沟一扔就完活,山牲口会处干净的。

从古至今,普通人是最不值钱的!

再说就这大山里,哪年不得埋几个人啊!正常事儿。

小说《赶山打猎》第六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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