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他平时给我做饭做习惯了,一天不做就不自在?”盛醒总算给方天晓的异常行为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又总结了一下,“此人多半有病。”
甭管方天晓有病没病,都和他没有太大干系。
都已经分了,从今以后彼此就是阳关道和独木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想吃回头草的,纯属犯贱。
回到公司里又跟着小陆忙活了一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盛唯来找他了,“小醒,做完了吗?跟哥哥一起回家。”
盛唯平时不苟言笑,下属暗地里叫他“阎罗”,小陆一看到他来办公室就紧张得跟什么似的,“经理……”
盛唯观察了一下,弟弟做事的事情挺正经,在办公室里也没闹什么粉红,心下稍微宽慰,对下属的态度也和蔼了点,“小醒不太懂事,倒是麻烦你指点他了。”
小陆对于冷面上司的垂青简直诚惶诚恐,“谈不上什么麻烦,盛少很聪明的,一点就透。”
“小聪明而已,哪里知道工作上真正的艰苦。”盛唯把弟弟手里的鼠标抢了过去,“好了,关电脑吧,剩下的明天再做。”
盛醒有些不高兴,“我还没做完呢。”
“长时间对着电脑对眼睛不好。”
盛唯觉得自己弟弟五官里最漂亮的部位就是眼睛了,远远看过去好像虹膜会发光似的,现代人长期对着电子用品,熬夜晚睡,诸事纷扰,往往十几岁的年纪不到就眼珠渐浊难复清澈,盛醒大概是上辈子投胎积德,这辈子再怎么作都搞不烂一副好底子,眼里跟装着小星星似的,认真看你的时候特真诚。
年少时盛唯还屡次为慈爱的母亲偏疼弟弟而心生不满,父亲虽然严厉,抱着弟弟的次数也远远胜过于他,只有同龄人才最了解同龄人,他小时候巴不得世界上没有这个会跟他抢父母宠爱的混蛋弟弟。
还是个小豆丁的盛醒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这么讨厌自己,就好像做错事想要补偿一样,每天都黏着自己酷酷的哥哥睡觉,亲亲,盛唯当时深受硬汉电影的熏陶,觉得男人这么黏糊糊的跟小女孩一样恶心死了,啪叽一下把自己连走路都走不稳的弟弟推到床下面了。
从此以后盛醒就怕了他,好像被毒蛇咬过的小白兔似的,哪怕毒蛇把毒牙拨了,兔子一看到毒蛇的脸还是会发慌。
幸好盛醒是个不大记仇的性格,哭过一次后就忘了,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有点小傲娇,属于那种你欺负我我以后都不跟你说话的那种赌气,盛唯晚上偷偷摸上弟弟的床想道歉,穿着兔子睡衣的男孩子把脸对着墙壁,不理他。
后来麽,记不清了,大约是抱在怀里亲了亲,唇间的触感软得像豆腐,他没亲过女孩子,估计再怎么嫩触感也不过如此了。
过了好些年,弟弟逐渐长高了,抽条似的,也不学好,在学校早恋了,早恋的对象是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跟水蜜桃似的,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男性来说简直就是来自成熟世界的诱惑。
盛醒没经验,要他教,实打实的青涩,连打手qiang都不会,还没完全变声的嗓子叫得跟小猫似的,“哥哥……”
盛唯第二天就让那个女孩子转了学。
盛醒哭了,那是他的初恋,一个男人一辈子才有一次的。
青春期的男孩子是最容易叛逆的,你越压抑,他就越反抗。
盛唯不再管着弟弟,随他去,最多就是在弟弟玩到夜不归宿的时候,下狠手把人拖回来。
盛醒很讨人喜欢,几乎没人对他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身上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连一点吻痕都很难找到,想来也是,自己暗地里都警告过那些人,恐怕那些人在做的时候都是如履薄冰吧。
唯有方天晓是个例外。
那么多那么显眼的印记,连最私密的地方都不放过,仿佛不是在做爱,而是单纯在占有。
威逼,利诱,都没有用,油盐不进。
幸好最后还是分了。
盛醒这段时间又住回家里了。
从公司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盛母给他们开门的时候又抱怨了几句,“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公司的下班时间不是挺正规的麽?”
平时盛唯晚归,她是绝对没有一句话的,仿佛他就该能者多劳似的,她就是偏疼小的,“你爸也真是的,倒腾什么乱七八糟的项目,那是你一个学生该做的吗?他怎么不直接叫你去开淘宝?”
盛醒忍不住笑了,把手里的袋子拎起来,“妈,我们不是晚下班,是绕到去给你买吃的了,喏,你最喜欢的茶叶虾,你不是嫌家里做的不够好吃吗?我啊特定去城郊那边的店给你买最正宗的。”
他就是这点讨喜,女人爱他三分钱七分甜,盛唯就闷闷的,属于那种“妈妈我给你十万块你想要什么自己买去”,其实盛母又哪里缺钱了,她嫁个身处高位的老公每天板着张老脸装严肃已是不耐,就觉得小儿子甜甜的,虽然平时作风轻佻了些,看着也可爱。
茶叶虾是用保温盒装的,外壳早就剥尽了,免得客人伤手,凹槽里放着精致的竹签,盛母拿起竹签尝了一口,满意地笑了,“今天你爸出去应酬了,你们两小子要在家陪我。”
盛唯不习惯跟母亲独处,不知道该说什么,吃过饭就回到房间里闷着了,盛母忍不住想跳脚,“你瞧瞧你哥,跟你爸一个德行,整日里就知道工作,半点情趣都没有,也不知道将来有谁能看上他……”
盛醒给她捏肩,“好了,妈你别生气了,二哥他不是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