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会儿正从云霞公园云霞山的云霞寺里出来。安市大年初一有不少习俗,比如到就近的寺庙上香,撞撞寺庙里的祈福钟,为寺里的长明灯点灯油等。因此云霞公园的云霞寺、南湖公园的南湖寺,以及城中心的昭明寺及明远寺都是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
江丹姿已经上完了香,突然想吃步行街上有名的甜品房“千昭屋”的招牌主打赤心雪团。跟着她出门的王妈说千昭屋今天应该放假不营业,她不听,偏要过来,结果扑了个空,正撅着小嘴发脾气呢,就看见了牧锦母女的缝补摊,于是视线立即被“梳头”两个大字吸引,然后转移到牧锦的头上,顿时又被那华丽繁复的盘发辫迷得一眨不眨。
王妈为难地看着缝补摊上的两个人,倒是干净整洁,做派正经,可是让小姐在寒风中坐在街头小凳子上梳头……王妈抹了抹汗,“小姐,算了,回去吧。”
江丹姿的小姐脾气上来了,一扭头,“我不!……你给我梳个头。”后面一句话是对着牧锦说的。
牧锦笑盈盈地站起来,“好的,小姐请坐。梳头每个五十元。”她把价格一下子提高了九倍。这可是豪门千金,平时请个造型师去家里都是几百几千,梳个头只收她五十,已经很少了,不赚白不赚。
林晓兰听了这个价,差点瞪直了眼,下意识想去拉女儿的手臂。
牧锦对她一笑,调皮地眨眨眼。
王妈听了价也有点不乐意,刚想杀价,江丹姿已经坐在了凳子上,“五十啊,挺便宜的,但是你必须给我梳好哦,要是不好看,我可不给钱的。”
牧锦应道:“放心吧,绝对好看。”
她观察了一下江丹姿的脸型,又拈起头发看了看发质。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定是从小就做保养,皮肤水嫩,头发也柔软乌黑。她根据江丹姿的娃娃脸,给她设计了一个跟自己这个不同的盘头,一圈圈的发辫盘绕在头顶,最后呈现出一个玫瑰花一般的状态。
这下,连王妈都被她灵巧的技术惊呆了。
完成之后,牧锦略显遗憾,“小姐,我这里暂时只有细的黑发卡,若是有两朵小小的钻石发饰簪在你的头顶,会更加好看,更突显衬托你的气质。”
江丹姿已经从王妈的眼里看出了惊叹,她忙不迭拿着牧锦的小镜子,又取出自己的化妆镜来,前后对照,虽然镜子的面积太小,但她还是看见了自己后脑勺上那朵由黑发堆积而成的“玫瑰花”,登时兴奋雀跃,“哇,好漂亮!……面前也好看!”
她的脸型偏圆,所以牧锦将头顶的发层微微隆起,拉长了脸型。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摇身一变,从刚才的天真幼稚款,一下子成了优雅轻熟款。这也是因为牧锦回忆起,上一世江丹姿对自己的娃娃脸一直不甚满意,特别想要成熟的范儿,今天她正巧投其所好。
“哈哈,王妈,我要去格蕾丝买钻石发饰!……哎,你不走吧?我买了发饰回来你帮我簪上,好不好?”江丹姿左照右照,乐得合不拢嘴。
牧锦笑笑,“我今天一直都在这里。”
江丹姿兴冲冲地就想离开,“好。王妈,先把钱给她,我们这就去格蕾丝。”
王妈之前还有些觉得不划算,此刻都不再不满了。她也认为摆摊的小姑娘这一把手艺的确值得五十元。江家太太惯用的造型师andy都没这本事呢,每次到江家不过是给太太小姐吹吹头、做做护理就收得那么贵。
牧锦接过钱,淡然一笑,“谢谢。”
王妈对她的印象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十分大气雍容,真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孩,而且脸长得也很熟悉……王妈又看了牧锦好几眼,一直在想曾在哪里见过。
牧锦心里明白,江家和牧家的关系不错,两家太太时常来往,两家千金也是好朋友。江丹姿还小,对人对事不走心,而王妈却见过牧家太太不少次,哪里会看不出牧锦与冯贞静面相的相似呢?
事情越来越顺利了,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江丹姿和王妈。
牧锦站在步行街口目送两人拐进了格蕾丝购物中心那条街,嘴角轻轻勾起一抹运筹帷幄的笑。
情知起7
“小静,你太能干了。”林晓兰捧着女儿递给自己的五十元,满眼惊喜,“原来梳头真的能赚钱!”
牧锦摆摆手,“妈,下一个来梳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呢。而且,你没看出来吗,刚才那个女孩可是有钱人家的小姐,身边还跟着个奶妈呢,所以我才收她那么贵。如果是一般来逛街的女孩,还是只能收五元十元。”
“那也不错了!”林晓兰了解的点点头,“我家小静就是聪明。”这是她的口头禅。
牧锦乐了,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哪有你这么夸自己女儿的呀。”
林晓兰轻轻碰她盘着发辫的后脑勺,虚摸了一把,“我是说实话,妈有你这么个闺女,真是上辈子烧高香得来的福分。”
“妈——”牧锦有点害羞地将脸颊埋在养母的肩上,可嘴角的笑意却淡了下来。若是一辈子都做林晓兰的女儿,不知道自己是牧家的千金,努力奋斗奉养父母,倒也是种幸福。
然而,如今她对自己的身世早已知晓,贫民区与豪门,身份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况且还经历过噩梦一般被牧家找回去的五年,她无法只满足于和养母之间小小的温情了。她想要证明给大家看,牧锦绝非池中之物!
既然迟早也要回到牧家,不如早一点主动将命运在掌握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