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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一只狐狸怎么从老虎身边窜过? > 第27节(第2页)

第27节(第2页)

沈万霄一手掌着火,一手紧抓着被那枚血浸透的长命锁。他缓缓前行,被洞穿的胸口鲜血簌簌,将鸦青长衫染成作乌紫,触目惊心。

先前无烟子召出烂柯镜时,那傻狐狸不管不顾地挡到他身前时,系着长命锁的红绳被镜中厉鬼强行扯断,随后叮呤当啷地碎成两半。

这长命锁乃是菩提根所制,能引人入梦,亦能抵挡邪祟侵扰。当时长命锁碎裂,失去庇佑之能,天地煞气便尽数涌向松晏,若非步重及时赶来,舍身相护,只怕此时松晏已魂飞魄散。

思及此,沈万霄长指微蜷。

如今没了长命锁,只怕那些妖魔要扰得松晏不得安眠。

沈万霄脚步稍顿。先前他曾听说章尾山有一老神仙,其人鹤发童颜,身高不过三尺,生来便瘸着一条腿,他生有一双巧手,能修复世间万物。无论是凡间俗物,还是天界神器,亦或是妖魔界的邪物,只要经由他手,都能完好如初。

等事情结束,便往章尾山去一趟。

倏地,沈万霄微微偏头。一把浅金色的、薄如蝉翼的刀刃飞快从颈侧划过,斩下他的发丝。几乎只差一厘,便能取人性命。

他攥着长命锁的手骤然收紧,另一只手两指夹住刀刃,用力往前一拽。力度之大,几乎要将刀刃折断。

而赵江眠借力往上一跃。他双目猩红,自沈万霄手里抽出那把短匕,怒气冲冲地径直朝着沈万霄面门刺去:“沈万霄,受死吧!”

电光火石间,沈万霄单手擒住他持刀的手。只见那短匕刀刃极薄,透明如冰,唯独沾到血的地方泛起金光。它玄色的刀柄上雕刻着奔腾的山海,山峦海浪间漆着朱砂,宛若渗血。

聚浪。

沈万霄微微分神。赵江眠手里的,竟然是天界行刑时用的神匕聚浪。

一千多年前,掌刑的神便是用这把剑刺穿他的喉咙,此后神识尽散,坠入人间。

罪神与天同岁,寻常物什难以令他受伤,或者死亡。独有神匕聚浪,诛罪神,斩恶佛。

见未得手,赵江眠身形一转,飞身抬脚踹向他的胸口。

沈万霄反应迅速,立马抬手格挡。

对方旋即弯腰往下,手里聚浪横向划过沈万霄精瘦的腰腹。

见状,沈万霄眸色一暗。他疾速后退,脚尖擦过地面,扬起满地落叶。须臾之间,承妄剑于他手中显形,剑上九天业火熊熊燃烧着,照亮一方天地。

“沈万霄,”赵江眠却不惧他,反而是一步步逼近,眼里的邪念愈深,“你不要忘了,九天业火烧世间一切浊念,所有鬼神皆惧。”

剑光划破黏稠的空气。眨眼间沈万霄已至赵江眠身前,承妄剑与聚浪相撞,震开浓雾,擦出点点碎火。

纷飞的碎火之中,赵江眠不怀好意地笑起来,腥红的眸子里流淌出浓重的贪婪自私。他旋身避开承妄剑剑气,手中聚浪堪堪从沈万霄肩上擦过:“烂柯镜里,可不止你我二人。”

闻言,沈万霄脸色骤冷,身周萦绕的雾气仿佛活物一般蚕食着剑上烈火。与此同时,密林中传出一声又一声惨叫。

赵江眠双眼微眯,笑道:“忘了告诉你,烂柯镜里有朱雀血妖,它最是喜欢九天业火。”

朱雀以九天业火为食,是看守神狱的四兽之一,受世人尊敬。而朱雀的血,得九天业火滋养,只会长出恶念,如饕餮一般吞食世间万物,世人便称它为朱雀血妖。

“哥哥!”火舌燎过脸颊,若风骤然惊醒,眼前赫然是滔天的火海。

云沉被卷在弥天的火光之中。他双目紧闭,神识尚被困在幻境之中,故而对若风焦急的呼喊置若罔闻,不省人事。

眼看着那火越烧越烈,蒸腾的热气几乎要将人烫熟,若风来不及多想,飞身直扑向那片火海。

沈万霄抬眸,眸子里映出裹在雾里的团团火焰,神情冷漠。

“沈万霄,天道无情,它从来不会救这世上疾苦,你又何必效忠于它?以你的本事,去妖魔道自当称帝,何苦屈居于天界?”

赵江眠浅笑起来,似乎对如今的情景很是满意,火光将他苍白的脸色映照的更加可怖。

“你不是人。”沈万霄定定望着他。

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赵江眠仰天长笑,良久,他才缓声说:“人。。。。。。如今这世道,做人有什么好?身份低微,猪狗不如,就为了一口吃的,连自己的亲女儿都不得不卖给别人做奴才,做人有什么好!?”

他额上青筋暴起,满怀恨意:“比起做人,还不如去做妖,做鬼,至少不用成日与野狗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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