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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2页)

邱秋拍了拍被褥,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窝在男人怀里,昂起头:“不回去,这里挺好的。”

这里有朋友,有裴斯礼,有旺福和来财,还有钱,而那个世界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麻木又机械的上班下班。

而且,他的消失,或许对于小姨来说,也是最好的,他们家不会再因为他吵架争执,小姨也不会再哭。

“那我小时候看到的那条黑狗就是来财吗?”

“嗯。”

邱秋这下是真的好奇,他抬起脑袋来,眼神晶亮:“为什么狗狗能活那么久呀?”

从他八岁到二十三岁,再穿进这个世界从十七到二十多岁,快那么久的光阴,更别说在遇到之前。

邱秋翻身坐到裴斯礼腰腹上:“给我讲讲你的事情嘛,你知道我,但是我不知道你呀。”

黑暗里,裴斯礼似乎叹了口气,他抬头去捉邱秋的唇,报复似地含住那两瓣柔软的唇碾磨吮吸,将他里里外外欺负了个遍。

气喘吁吁分开时候,拉扯出的水丝断掉,裴斯礼伸出舌尖去舔。

“它不是狗,是我的一部分。它也不叫来财,叫浊。”

在没遇到邱秋之前,裴斯礼还不叫裴斯礼,祂没有名字,只是个独自在山里游荡的怪物。

饿了捕猎,困了睡觉,冷了就钻进石缝里取暖。祂不伦不类,没有人类思维,整日坐在石头上。

从很久远的年代坐到现代,看着来来往往的朝代更迭,战争,饥饿,瘟疫,最开始的时候,有难民会躲进山里,祂就坐在高处看他们。

祂模拟人类发出声音,用脚行走,听着他们叽叽喳喳,后来,不知道谁发现了祂,给祂安了个小神龛,神龛前面会放些吃的。

相对的,祂会庇佑他们。

只是没多久,大概百年还是千年,这些人类全部死绝了,祂又回到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大概是觉得太孤独了,太孤独了,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剥离,幻化成那群人类住所里养的那只大狗。

祂学着人类那样和它对话,一起捕猎,一起窝在巢穴,又这么过了很久。

有名字是在遇到邱秋母亲的时候,重病的女性带着自己唯一的孩子,一步步走到祂那个破破烂烂的神龛面前,然后跪下,祈祷,进献供品。

那时候祂就坐在树上,冷眼去看。

反正人类迟早会死,祂会一直孤独。

直到祂低头时候和人类小孩对上眼。

祂喜欢亮晶晶的东西,所以祂格外喜欢邱秋的眼睛和灵魂。

可惜那时候不太好动手,因为祂拿了对方母亲献祭的一本书,并根据眼缘随便给自己组了个名字叫裴斯礼,作为回报,祂会短暂庇佑对方一段时间。

那就以后再杀。

反正祂有的是时间。

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没动手,这家伙就不知道怎么进了这个世界,为了防止自己看中的珍贵藏品被人捷足先登,裴斯礼只好追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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