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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第2页)

高明程感受着挥拳时的状态,心中也不禁狂喜。

他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

高明程弯腰将黄麂抬起,上下的拎了一下,这头黄麂体肥,有个五十斤左右,不过等回到家中去毛去内脏去头爪后,能有二十斤的好肉吃就不错了。

黄麂是鹿类动物,它的血肉和鹿一样,都是很滋补的,对于高明程来说,这是上好的补充气血的肉食。

因此哪怕黄麂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高明程也不打算把它卖了,而是打算留着自己慢慢吃。

他现在放开吃的话,一顿能够吃两斤肉,一天吃三顿,那得六斤!

当然了,一天吃六斤肉,这只是高明程想想而已,因为他现在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是绝不会让他一天吃六斤肉的!

“哎,还是得有一个自己的家才好!”高明程在心中暗想,琢磨着先靠卖蜂蜜和猎物攒钱,然后先买个旧房子来住,等到手里的钱更充裕了,再重新修建一个房屋。

在前世,从93年开始,他们村就陆续有人烧砖砌房屋了。

对,是烧砖,而不是买砖!

他们村是有烧砖技艺的,只是之前日子不好过,所以很少有人烧砖砌房屋,但93年时,村里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过得去了,也有余钱砌房屋了。

当时他们村有好几个砖窑,大的砖窑一窑能够烧一万块砖,还有小一点的砖窑,只能烧个几千块砖。

烧砖那几年,他们村附近的山丘到处都光秃秃的,可丑了。

因为烧砖需要大量的柴火,村子附近的那些矮山,几乎都被砍光了,到那时,山里也没啥野鸡野兔了,想弄到野鸡野兔,都得往深山里走。

高明程将黄麂扛在肩膀上,一面想着事情,一面朝着山下狂奔而去,他速度极快,可以和金钱豹媲美了。

西边的霞光逐渐消散,只余一片晕红。

山脚下的村庄比白天更添几分生气,在外做事的男人们纷纷回来了,读小学的孩子们更是结伴在田野间玩耍。

家家户户厨房上方的炊烟袅袅升起,伴随着菜香弥漫在空中。

这时,时不时响起吆喝的声音,大多是呼唤在外玩耍的孩子快回家吃饭,在这个通讯靠喊的年代,时不时就能够听到很大的喊话声。

高明程很喜欢这种生活气息,但扛着黄麂的他并不想被人撞见,更不想和人拉家常,聊他是如何弄到黄麂的。

于是他一路避开人,费了一番功夫,才回到了细奶奶的家中。

刚进院子,就随手将院子的大门也关上了,遮住外面可能会有的视线。

他的举动,引起高壮的注意,高壮探头来看,立即看到高明程肩膀上扛着的黄麂了。

高壮也是认识黄麂的,他们村以前也有人猎到过,当时整个村的人都过去看热闹了。

“明程哥!”高壮兴奋的喊了出来,但是他好在也有几分机灵,压抑着没有说出后面的话。

然而脚步却不受控制的朝着高明程走去,兴奋而小声的说道:“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大一头黄麂的?这黄麂肯定都成年了!”

高明程将黄麂丢在地上,没急着回答高壮的话,而是说道:“去把煤油灯和刀拿来!现在就要处理了!”

天气太热,又没有冰箱保存,肯定得尽快处理好,以免黄麂肉变质了。

“哎!”高壮兴奋的应着,大方的拿来两盏煤油灯,都给点上了。

天色渐黑,煤油灯一左一右,照亮了方寸之地。

很快,高壮又拿了菜刀过来,幸好他家有两把菜刀,不耽误细奶奶切菜做饭。

高明程坐在矮凳上,开始处理起黄麂了。

和处理兔子的手法差不多,都是先剥皮,然后再开膛破肚,将里面的内脏都掏出来。

心肝肺这些好收拾的,都可以直接清洗干净,然后煮熟了吃掉,那些肠子肚子之类的,就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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