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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重回1986小山村 文琳 > 第67节(第3页)

第67节(第3页)

于是今天就由高壮的姑姑领着他,去了一户女孩子的家中相看。

一般情况下是男孩去女孩的家中相看,如果女孩有意向,就会在长辈的陪同下,再去一趟男孩的家中,看看男孩家中具体的情况。

如果都满意,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谈嫁娶的事情了。

现在不如古代,也不需要三媒六聘的,只需要相看合适,结婚就快了。谈妥聘礼嫁妆,再选个良辰吉日,摆酒结婚!

高明程处理好野猪时,天色都将黑了,他把处理好的猪肉放进竹篮里,又把那些猪下水放在水桶里,就这么提着回到细奶奶家。

一趟自然是拿不完的,还得再来拿一趟。

这头野猪,他不想拿去集市上卖了,虽然现在即将过年,野猪肯定能够全部都卖掉,但自家也是要吃肉的。

他打算把大半的猪肉都做成风吹肉,留着慢慢吃。下水和骨头之类的,就现在吃。有了这头野猪,今年过年都用不着花钱买肉了。

他回到细奶奶家时,高壮已经回来了,正红光满面的和细奶奶说着话。

细奶奶亦是十分高兴,连连说道:“你明天拿了钱,去县里买一辆长征牌的自行车回来!这要结婚了,没个自行车也不方便。”

“哎!”高壮爽朗的应着,清亮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高明程脚步一停,望着这样的高壮。

上辈子他带着高壮南下闯荡,一直忙忙碌碌,经历了不少,他顾不上自己的小家庭,高壮也顾不上娶妻生子。

而现在,他和许多美即将结婚,高壮也找到中意的对象了!

上回去樟树卖药,他给了黄大志一百块,也给了高壮一百块,但高壮要是结婚了,他自然得再意思意思。

“明程哥,你这是……你又打到野猪了?”高壮的声音先是很大,后又压低,显然是怕外面的人听见了。

“嗯。这些是好肉,先放着,我再去把猪头猪脚什么的拿来。”高明程说道。

高壮立即说道:“我帮你一起拿。”

两人说着话,便出了院子门,朝牛尾岭的新房子走去。

一路上,高壮又和高明程分享起他相亲的过程,于是高明程也知道女方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女方叫何秀曼,今年二十一岁了,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高壮面色潮红的说道:“其实他家里对我不是很满意,但是……秀曼她说……就喜欢我。”

说完最后一句话,高壮已经极度害羞了。

他长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直白的说就喜欢他!

原本他觉得何秀曼的年纪比自己大,还不是特别中意,但是呢,自从何秀曼当众说喜欢他之后,他就觉得何秀曼是哪儿哪儿都好!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这么喜欢他的人,那当然是娶她娶她!

高明程聆听着,也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些意思,应该是个很有主见的人。

只是像这种三个姐姐,一个弟弟的家庭,难免会让人想起伏地魔的传闻。

当然了,高明程并不会说出口,去坏了高壮的好心情。

这人品好不好,以后自然会知道的。

高壮在和高明程分享着何秀曼的事情,那边的何秀曼也在和好朋友说起高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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