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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墨蛋。

墨蛋能储存很长时间,因为其细腻的口感卤香的味道深受喜欢,是很多探险者必备的干粮之一。

路任最早吃到,是他还没认识柏安雅之前。

从酒馆中醒来,捡到他的那个冒险小队给他的两个银币花完后,他不得不靠着给其他冒险小队清理沾满血肉的兽核、处理又脏又硬的铠甲为生。

活很脏很累,一个星期得到的银币却只有六个,两个银币十个粗面馍馍,他辛辛苦苦干一个星期也就刚刚够每顿吃上一个粗面馍馍。

他努力干,拼命干,加班加点的拼命干,才终于在半年后攒够了五十银币。

他拿着那五十银币去镇上他早就踩点好的一家武器铺,买了一把据说只偶尔会失灵的剑。

他得加入探索队,只有那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才不至于饿死。

买完剑去公会的路上,他抱着对未来美好的期望以及连续吃了半年粗面馍馍的怨气,一咬牙一狠心买了个墨蛋。

他没熬到工会门口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细腻的蛋白,软绵的蛋黄,卤香的味道,那一口他至今忘不了。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也后悔买了它。

他有了剑后,按照他的计划他本来应该可以加入佣兵团探险队,然而因为他在镇上洗了半年兽核的原因,所有人都知道他不会魔法也不会剑术,根本没人敢带上他。

哪怕他放出话去生死由命。

随着他每天守在工会门口坐吃山空,本来就不多的银币很快用光。

一个墨蛋就要两个银币,而两个银币足够买十个馍馍,如果他没买那墨蛋他就可以再多十个馍馍。

守到最后一个银币也换成馍馍,他都做好准备明天就把剑卖掉然后回去洗兽核铠甲时,柏安雅就那么出现了。

他穿着一身明显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高级魔法袍,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下透过人群看向他,走向他,然后发出邀请。

路任第一反应就是柏安雅眼神不好。

第二反应就是不安和心虚,他什么都不会,等柏安雅发现了肯定会生气的,但他没有如实告知,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钱。

哪怕之后被踢出来也好,他真的很需要一个小队。

组完队,柏安雅把他带去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酒馆,他要了两间房,又让店家送了食物上楼。

没有外人的房间里,他甚至都没尝出那些食物的味道,就狼吞虎咽一口气把自己撑到差点吐出来。

夜里,他肚子痛了好久。

第二天,柏安雅给了他一袋子金币,让他去准备些干粮。

看着那满满一袋子金灿灿的金币时,路任大胆了一把,他偷偷在干粮里加入了墨蛋。

每人每天一个,他足足买了六十个。

因为做了亏心事,出发后的前几天他每到吃饭时间就总忍不住看去。

柏安雅不是很喜欢吃墨蛋,更准确来说是对他买的所有干粮都不是很满意。

他按照镇上那些探险队的规格买的,但那些东西对于柏安雅来说明显属于劣等品。

心中不安,吃到好吃的时,路任还是忍不住开心。

大概是实在吃不下,五天后,柏安雅就把他的那个墨蛋扔给路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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