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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我和我那美强惨贴身侍卫(海百合)书评 > 第33章(第1页)

第33章(第1页)

大军停在城外两里外扎营,一行墨色铁骑急奔而出,碗口大的马蹄凿得地面嗡嗡颤动。

灾民们纷纷让路,又惊又惧地望着这一行人,等有人看清了旗上的“煜”字,大声呼喊:“是煜王殿下!”

李庭霄凌厉眼光一扫,顷刻在人群中找准那人,目光狐疑地跟他对视着,却马势不止,匆匆错过。

那人又喊:“煜王殿下!冤枉,冤枉啊!”

“吁——”李庭霄急勒马,青圣双蹄一起一落间,稳稳停住。

一行人全都跟随停下,李庭霄兜回那人面前,扬声问:“有何冤屈?快讲!”

那人身材羸弱,虽满面污秽,但眉宇间自带一股宁静的书卷气,显然是个读书的。

他从人群里费力挤出,拢起破长衫的下摆跪在地上,涕泗横流,语无伦次:“殿下,殿下!犬子丢了,学生那小儿被人偷了!午前,学生去排队领粥,眼睁睁看他被人扛进旦县,学生追过去,守城卫兵却不让进,学生可是秀才,秀才!他们不准秀才进城,定有猫腻!”

虽无明文规定,但秀才往上通常会受地方优待,就算是外地秀才,又哪有跟流民一样被拒之门外的道理?

李庭霄眉头皱起,往城门方向望去,只见城门已大开,从里面跑出一行兵士分列城门两侧,几匹马随即冲出来,为首的人身穿七品官服,正该是旦县县令。

马还没停稳,他便翻身下马,一个趔趄差点摔了。

“殿下!旦县县令甄放拜见煜王殿下!”

“免礼。”李庭霄抬手,懒得废话,“甄县令,这秀才……”

他顿了顿,转向那秀才:“你叫什么?”

秀才赶忙抖了抖衣袖,行礼道:“学生窦典,江南道闲州府人,只因……”

李庭霄摆手打住,对甄放说:“他说看见儿子被扛进城了,守城卫兵却拦着不让他进,给本王解释。”

甄放大惊,回身斥问跟随前来的守城校尉:“哪个?是哪个不让窦秀才进城的?”

校尉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是,是卑职!”

甄放甩锅飞快:“给煜王殿下解释!”

那校尉“扑通”跪在烂泥里,不敢抬头:“卑职不知真是位秀才,还当是流民花言巧语想混进城,所以才将人赶走的……”

“胡说!”窦典大喝,撸胳膊就上前抓校尉的领子,“我看你分明跟那偷孩子的是一伙!你是为了包庇才不让我进城!”

校尉大呼冤枉,甄放满头大汗,问:“窦秀才,可见到拐孩子的人样貌了?”

“见了!清清楚楚,一个成年男子,约么三十岁!”

甄放松了口气,对煜王说:“那容易,进城挨家认人便是!旦县不大,县内只有两百四十九户,县民一千五百零一人,家有三十岁男子的就更少了,如今县内不进不出,若人真在城内,用不多时便能搜到!”

李庭霄语气稍缓,问窦典:“你可愿进去认人?”

“愿意!”窦典作了个一躬到地的揖,“还请殿下留下给学生做主,免得有人阳奉阴违!”

好端端被戳了脊梁骨,甄放眼皮直抽,狠狠翻了他一眼。

此时已近傍晚,李庭霄的本意就是在旦县修整一夜,明日继续赶路,于是痛快点了头。

那校尉为证清白,非要亲自带着窦典去搜查,李庭霄让白知饮带两个人从旁陪着,免得真有县内人沆瀣一气的事,而他则留在县衙,跟甄放打听洪灾的详情。

直到午夜时分,与白知饮同去那名亲卫快马回来传消息,说是人找到了。

不过,却出了大事。

死人了,死了很多人!

比有县志以来记载的凶案死者人数加一起还多!

寇三十是旦县出了名的老好人,是名猎户,常常进山打猎,打到野味自己吃不完便会大方分给邻居,为人也颇为热心肠,譬如,这次县衙给灾民舍粥,他主动去当壮丁,帮县衙往城外运米和炊具,毫无怨言。

十几年如一日,他攒不下钱,不娶媳妇,也不挪地方,就一直待在县城内西北角的一间破院子里,以致于他完全不知道府衙捕快搜人这事,被杀了个猝不及防。

寇三十被窦典认出时,厨房的大锅里正滚着沸水,砧板上的菜刀被磨得雪亮,菜刀一角剁进砧板,寒气森森。

七八岁的男童被扒的精光,正吊在厨房房梁上,身上唯一的布料就是那块塞嘴的抹布。

白知饮翻上房梁将绳子解下,父子抱头痛哭。

他见了心里酸酸的,又想他娘了。

说来也怪,人在潘皋时,许是知道人离的不远,也没多惦记,如今南下来了湘国,就总担心某一刻要天人永隔,再也没法相见。

他深知眼下正事要紧,脸一板,县衙捕头见上差神色不虞,不敢怠慢,当即就将人捆了,就地审问。

寇三十供认不讳。

他趁城外混乱打晕了孩子,套进装米的麻袋扛进城,想留下当自己儿子养,回家后想

给孩子烧水洗澡去去晦气,可他不听话,醒了便大声嚷嚷要找爹,于是堵了嘴,吊起来恐吓,说不老实就煮了吃。

县衙捕头恨铁不成钢:“老寇啊老寇,你说你那么好个人,在街坊里认个干儿子也有人争着做,何必犯糊涂?”

寇三十垂着脑袋:“我看这小孩生得好看,在外面逃荒也是个死,还不如偷偷弄来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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