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家饭店装修实在是太豪华了,对乡下人太不友好了,格外让人自惭形秽,兜里不揣个百八十块钱,都不好意思往里面进。
“小乔,咱们进去卖野猪肉还行,你就别指望人家跟你结交朋友了,别待会你说多了,野猪肉还没卖出去,咱们先叫人给撵出来。”
周乔笑了笑:“不可能的,越是大饭店,服务态度越好,他们要是真那么势利眼,生意必然做不下去,走吧,别怕,陆征,我们走。”
和周达不同,陆征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显然他并不怕里面的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根本就不在乎。
他这个人这辈子在遇到周乔之前,只在乎饭吃得香不香,钱赚得多不多,在娶了周乔之后,他就只在乎他媳妇过得好不好,愿不愿意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日子。
其余的,他都不看在眼里。
别人怕他,他无所谓。
别人喜欢他,他更不当回事。
周达很佩服陆征这一点,尤其是当他们三个进去,被服务员用鄙夷的眼神扫量来扫两去,陆征却目不斜视的时候,他是最佩服的。
因为他心虚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比起周达,陆征显得很淡定,比起陆征,周乔显得很兴奋。
她一路快步走到前台,直接把手中麻袋放下,然后笑眯眯趴到了柜台上:“请问,我想见见你们老板成吗?”
前台服务员看了她一眼,目光明显是看不起她,但还是很客气地问:“你找我们老板干什么?”
“是这样的,我们是从日河村来的,我们从山上打了两头野猪,现在有三百多斤野猪肉呢,想跟你们老板商量商量,看你们要不要。”
“野猪肉?”
服务员一听就来了兴致,她从小在城里长大,别说野猪了,连野兔子都没见过,她连忙朝附近几个服务员招了招手。
几个人围着周乔立即叽叽喳喳讨论了起来:“真的假的,你真打到了野猪?”
“是呀,就站在这袋子里装着呢。”
“你们怎么打的呀,用棍子打的?”
周乔笑了:“那可不是,是我朋友现有野猪在山上打架,本来就打得奄奄一息了,我朋友上前捡了个漏,这叫坐收渔翁之利。”
服务员们都听笑了:“那可太幸运了!”
“可不嘛,所以我们紧赶慢赶处理了野猪,就赶紧来卖野猪肉了,劳烦几位姐姐妹妹,帮我把老板叫出来吧!”
这些服务员和周乔聊得很是开心,对视一眼,便笑道:“我们老板这会儿不在饭店呢,不过为了你,为了野猪肉,我们破例给你打个电话!”
不多时,酒店老板就赶了过来。
野猪肉是个新鲜东西,恰逢要过年过节了,要是能冻起来一批野猪肉,等到过年的时候打出招牌去,肯定能让酒店爆满,更上一个台阶,所以老板接到电话很是重视。
等老板亲眼看过了野猪肉,更是喜出望外。
原来野猪肉已经被陆征初步处理了一遍,肉质新鲜、干净,卖相极佳,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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