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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他昨天就和黎丹阳约好了中午去对方家里吃饭,吃完后下午还能到博物馆和美术院参观参观以寻找文化交融的新灵感。

结果温驰刚把车开进主道准备提速时,一个黑影“唰”的一下从右边冲向了车头——

草!!

温驰猛踩刹车,肚子被安全带勒的一疼,肠道都跟着挤压错位了一下。

温驰吃痛抬头看向车前的那人,刹车的及时,那人两手扶在车头上,身体还与汽车有着一定的距离,此时正伸长脖子想要透过驾驶窗玻璃看清里面的人。

哪来的神经病,不知道什么叫行车记录仪吗?

温驰正想开门来打发走这个碰瓷的外行人,结果在看到对方的表情后骤然停住了按在车把上的手,猛地的向下放去将所有的车门上了锁。

对方在伸头看清了车内的温驰后,被碎发遮住的眼睛突然透出变态般兴奋的光芒,整个人的嘴角开始不正常地上扬,神色怪异地急促呼吸起来。

这种表现温驰可太熟悉了,不是神经病,就是变态私生粉。温驰作为公众人物,也没少遇到过这种人的纠缠,一开始还会不安,后来便只会感到恶心。

只见对方两手扒着车头往驾驶座车窗这边贴过来,身体粘得紧紧的,让温驰没办法立即开车走人。

那人停在车窗外面,眼睛直直地盯着黑乎乎的玻璃,似乎想要透过这层膜捕捉到车内温驰一举一动的身影,抬手敲了下车窗。

对于这种人,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自己明显的抵触情绪,所以温驰将车窗开了个手腕伸不进来的缝隙,露出的桃花眼朝对方笑了笑。

那变态一看到温驰朝自己笑,嘴角夸张的咧起来,呼吸也更加急促起来,即使隔着车窗,温驰感觉那人鼻孔呼出的热气似乎也都拍在了自己的脸上。

“是、是温驰吧?温驰你好啊,我是你的粉丝…我、我前几天还去看了你的画展,真的非常非常好看!…那个,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呀?”

说着那人朝温驰递出了一只白色签名笔以及皱成了一团的黑色四角底裤。

温驰:……眼要瞎了。

温驰尽量维持表面的礼貌,为难地说道:“真是抱歉,根据规定,我不能在私人衣物上签名。”

“啊、是我疏忽了,”那人慌慌张张的将底裤收起来,又翻包拿出了张温驰的网络照片,“那就……麻烦您在这儿签名吧。”

温驰干脆利落的接过对方从窗缝里递进来的照片,忽视了签名笔后拿起自己车里的黑色碳素笔,洋洋洒洒签了名之后就把照片——往窗缝外用力一扔。

表情吃惊抱歉地假装成意外脱手,温驰趁着对方扭头去马路中央捡照片的时间,手刹一放,油门一踩,“铮”的一声把车像火箭般开了出去。

这世界上的物种真是五花八门的多。温驰“啧”了一声,人有些反胃。

拎着超市买的肥牛卷和宋星今天新出的两张专辑唱片,温驰大摇大摆地进了黎丹阳的家,此时,餐桌上的火锅已经咕噜咕噜烧开了汤底,旁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材。

“喏。”温驰将肥牛卷放到餐桌上,把手里拿着的唱片递给了黎丹阳。

黎丹阳一看到唱片,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骤然明朗起来,眼睛都亮了:“我还想着下午去买呢。”

温驰第一次遇到黎丹阳的时候,还是在伦敦艺术大学留学的时候。

那时的温驰随意走进了一家音乐餐吧,等餐的时候便听到一阵吉他声,伴着男音低低的清唱。

若是寻常歌声,倒也不会引起温驰的注意,可这位吉他手唱的是却偏偏是一首中文歌。

温驰没听过这首歌,等人唱完下台后便开启了交际花模式主动找了过去,这才知道了刚刚那首歌是这位名叫黎丹阳的男生自创的。对方喜欢音乐,当时在英国留学,闲暇时便在餐厅给人当驻唱兼职。

两人同作为在异乡的国人,便交换了联系方式,这也算是有了交集,后来彼此经常联系,关系一直不错。

黎丹阳这人在工作上认真负责,可谓是十分可靠,但他并不是一个服从性强的人,尤其当领导还是个擅长pua的白痴时。

当时黎丹阳年轻气盛,受不了leader没有理由的压榨,便从公司辞了职。而那时的温驰正好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缺的就是一名有自己见解且能够管理大小事务的经纪人,这便找上了黎丹阳,两人一起将工作室打理成了如今的模样。

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倒是个机缘巧合下的励志故事,搞事业的同时能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真真如徐志摩所言那般“得之,我幸”了。

“听说过几天宋星要开演唱会,就在d城沿海附近,你到时候肯定是要去的吧。”温驰坐在椅子上,咔嚓开了瓶可乐,咕嘟咕嘟喝了两口。

黎丹阳将肥牛卷下进了火锅里:“自然要去,正好时间差不多是画展结束的那段日子,这不赶巧了。”

黎丹阳从冰箱里拿了瓶啤酒问温驰要不要,温驰举起手里的可乐罐,摆摆手说下午还得开车去美术馆,黎丹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合上冰箱门坐了过来。

“你和许深现在怎么样了?”黎丹阳捞了块肥牛放进自己碗中,“旧情复燃了?”

温驰被可乐猛呛了一口:“咳、咳咳,媒体乱编的东西你也信?”

“怎么不信?”黎丹阳嚼着肉含糊道,“别跟我说你现在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你明明就忘不掉,要不然怎么一上来就找人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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