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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黄石公园(第1页)

“龙王在什么地方?”恺撒已经整整两夜没合眼了,但是他仍然精力充沛。他并不是非常喜欢路明绯,他对她的感觉更像是沉重的,不愿背负但是又不得不背负的责任。如果他找不到她,他会愧疚终身的。

“‘夔门计划’已经提前了,”帕西诺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执行部大部分的人现在都赶赴三峡,据说那位龙王的陵寝就在三峡。在苏醒之后,龙王大概率会回到故乡。另外还有一队在罗布泊,据说也有龙王的线索。”

“为什么不从学生会抽调学生?”恺撒质问道。

“因为校董会说在校学生应该留在美国,万一龙王不在三峡也不在罗布泊,就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万一龙王现在还在美国呢?那么我们将会成为预备队。”帕西诺解释道。

“龙王大概率确实在美国。”诺诺捧着一份报告走过来,“根据化验,我们采集到的龙血样本中含有浓度及其惊人的火元素,因此初步判定目标为青铜与火之王。作为操控火元素的王者,他最适合重新孵化的地方绝不是三峡,而应该是火山口或者热带荒漠一类的地方。而在美国,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非常合适,而且绝对不会被干扰。”

“什么地方?”

诺诺的喉咙动了动:“黄石公园。”

这让恺撒也不由得皱紧眉头,如果是在罗布泊还好说,这地方本来就是核试验的场所,大不了叫中国屠龙组织在这里扔一颗核弹炸死龙王就行了;三峡不能扔核弹,否则整个长江中下游都要倒霉,而且还有可能引战争至于黄石公园,这地方简直比三峡更加宝贝,这就是地球的肚脐眼,要是真的被核弹炸了,怕不是整个北美洲都要遭殃!

“如果龙类真的在那里”他们极有可能会手足无措。

“我几乎完全确定他就在那里。”诺诺说着,又抽出一份文件,这是一份目击者的描述报告,“龙王苏醒的时候,有人目击一道流星逆行划过天空,最后的降落地点就是黄石公园附近。那是青铜与火之王,他全身都是火焰,自然看起来像一颗流星。”

恺撒的手放在了狄克推多的刀柄上,对帕西诺说:“组建一直小队,我们去黄石公园屠龙!”

路明绯在看星星。

老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诺顿,此时正从一眼冒着硫磺泡泡的泉水中爬出来。

他穿着一条材质不明,看起来像是介于丝绸和皮革之间的紧身长裤,把某个位置勒得特别显眼,上身却赤条条一丝不挂,也不穿鞋子。不过他半裸也是有合理的原因的,至少他脚上锋利的爪子,和背后的膜翼让他既不适合穿鞋,也不适合穿上衣。

别的不说,他八块腹肌和胸肌还是挺辣的。他身材算是比较颀长瘦削的,肌肉形状分明却没有显得像一堵墙一样魁梧,他更像是那种精瘦的长跑运动员,腰细腿长。

而且最蛊的是,这家伙在自己苍白的皮肤上,不知用什么染料,纹了一身不知名的花纹,随着关节的移动,这些花纹好像活了,闪烁着暗红色的流光——路明绯认出,这些都是龙文,似乎是什么炼金秘咒,反正她也不懂炼金术。

啧啧,还算秀色可餐等等,她在看什么?她怎么学会看男人身体了?

她分明精神上是个男人啊!难道自己上一世其实就是一个隐藏的gay了?不会吧不会吧?难道是受了这条时间线恋爱脑人格的影响?

路明绯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宕机。她不再看诺顿,而是抬起头,她在看星星。

“你昏迷了两天,现在我看你已经好多了。”诺顿用与老唐截然相反的冰冷语调说。

明明都是同一张脸,那对喜感的下塌的眉毛一点都没有变,为什么此时竟然看起来肃穆威严?果然气质是一门玄学的东西啊路明绯开始觉得,虽然对方对自己依然很好,但是这不是老唐了。

但是如果不是老唐,又怎么会救她的命呢?

“是的,我感觉好多了,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路明绯轻声说。

她生怕自己惹恼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君王,然后莫名其妙丢了性命。她醒来的时候,现自己染血的衣服都没有被脱掉,而是非常潦草地在外面披了一件同样染血的衬衫,说明至少对方没有动自己的身子,算个绅士。

谢天谢地,她可不希望自己年纪轻轻清白不保——她真的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是和“好兄弟”,她要漂亮小姐姐啊等等,这好像也很奇怪吧?

“我只是不喜欢别人欠我人情而已。”诺顿的声音冰冷没有感情,“既然你醒来了,就可以自己滚了。最近的出口在南边,你走一天半大概就能到了。”说着,他指着一个方向。

“那是北边。”路明绯无情地指出。她的钥匙扣上有一个小小的指南针,所以她能很准确地找到东南西北。

一阵尴尬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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