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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学>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 第11节(第2页)

第11节(第2页)

因为王太太加以说明,她以为陆明珠话中的干爹是王兴财。

陆明珠没有炫耀,也没刻意说不是。

原身的这位干爹曾是高官,两年多前已逃亡海外。

原身出身富贵,长相出众,认的干爹干妈个个非富即贵,平时来往的都是有钱人,便是同学也少有贫穷出身的。

给穿越而来的陆明珠留下良好的生活条件。

就是不知道原身灵魂去哪儿了,若是交换灵魂倒还好,她妈也有人陪着。

陆明珠虽然出身不好,但一生遇到贵人无数,也算小有成就,攒下不菲的身家,原身成为她,亦不会吃苦受罪。

晚上吃过饭后,她回到房间,取出原身的所有珠宝首饰。

王兴财当时没让李管家拿走的金饰先挑出来,只留十来件精美罕见堪称艺术品的作为纪念,余下的打算卖掉换钱。

总要有自己的房子,不能一直住在王家。

天天打麻将或者讨论珠宝华服,实在是对生活的一种不尊重。

陆明珠下午卖掉一根大黄鱼后,手里还剩下129根,包含从四太太屋里搜出来的10根,这是后来找到的,和翡翠镯子一起收进空间里后就忘记拿出来放在给王兴财的金银里。

原身的多数钻饰没有收藏价值,陆明珠通通找出来。

经过统计,原身总共有四串钻石项链、三条钻石手链、八对钻石耳环耳钉、七枚钻石胸针、十一枚钻石女戒,不包括从陆父和三太太处搜到的两枚钻戒。

陆明珠仔细筛选。

她只留下明显是一整套的钻石首饰和一枚粉红钻女戒、一枚天蓝钻女戒。

粉红钻是圆形,6克拉。

天蓝钻是祖母绿式切割,重10克拉。

色泽鲜艳,闪闪发光。

粉红钻是原身自己花十几根大条子买的,天蓝钻则是某位已去世的干妈所赠,据说买的时候才花1万美元,请著名珠宝商海瑞温斯顿设计镶嵌而成。

彩钻拥有巨大的升值潜力,陆明珠不打算卖掉。

整理完毕,陆明珠洗了澡。

睡觉前,她没闲着,而是展开纸,拿出笔,围绕分层销售写了一份简单的企划书,只是规格不似七八十年后那么严谨。

经过多日的勤学苦练,她已基本掌握繁体字的读写。

过于生僻的字,她仍不认识。

当晚没完成,次日继续。

落下最后一笔时大概是十一点左右,陆明珠正收拾书桌,廖婉茹过来喊她:“明珠,君峣来接你,说你们约了一起吃午饭?”

“是呀,大嫂,我们有正事。”陆明珠忙将完成的企划书塞进手袋中。

廖婉茹打趣道:“我又没说你们没有正经事。”

陆明珠笑而不语。

她是因为谢君峣长得养眼才赏脸好伐?

无关风月。

都是成年人了,思想成熟,哪有什么一见钟情?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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