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笛用舌头舔着牙尖,脑子飞速运转。这人已经见过边城,临时拉别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关系有熟到这个地步吗?他对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对方会是什么表情?
再说了,边城这种说话不拐弯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吗?三句话就得露馅吧。
虽然带现男友暴击前男友是个既俗且爽的场面,但风险性太高。他是个理财只买结构性存款的稳健投资人。
不妥,不妥。
他许久没搭话,何文轩轻笑了一声:“怎么?带不过来吗?”
闻笛决定转移核心矛盾:“谁说的?我单纯不想去你们那个破聚会。”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间夹着他一个普通百姓,让他想起上学做的化学实验,不相溶的两种介质倒在一个试管里,马上就会分层。无论怎么晃动,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害怕丢脸吗?”何文轩说,“南泽都敢来,你居然不敢?”
蒋南泽会出现这件事让闻笛吃了一惊。他退学回国不是没告诉任何人吗?怎么被邀请参加聚会?“你知道他在北京?”
“虽然他闭门不出,微博还一直开着假定位,”何文轩说,“但大家早知道他回国了。”
“大家”这个词让闻笛皱起眉。“你们都知道?”闻笛问,“怎么知道的?”
“我们两家有生意上的联系,他父亲跟我们家吃饭的时候聊到了。”
“他爸有时间跟你吃饭,没时间安慰儿子?”
“他爸又不止一个儿子。”
闻笛一直很费解,他们眼中的“朋友”是什么?至少在他的认知里,朋友不会把对方的痛苦一笔带过。而且既然何文轩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为什么最后会演变成“大家都知道”?
“你之前说聚会没朋友,现在朋友不是来了吗?”何文轩说,“你不喜欢其他人,和他聊不就行了,我记得你们关系挺好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追求一个答案而已,”何文轩顿了顿,“这么心虚?”
闻笛一咬牙:“谁说的,去就去。”
似乎是惊异于他答应得爽快,何文轩顿了两秒,随后说:“好,地方不变,到时候见。”
闻笛听着挂断提示音,放下手机,转向屏幕。光标还在闪烁,他另起一段,一个键一个键慢慢敲下:
《皆大欢喜》的情节有可能来自托马斯·洛奇创作的《罗萨琳》……
什么啊!他一推桌子,电脑椅滑出半米,原地转起来。闻笛仰望着旋转的天花板,伸手抱住脑袋。
他怎么就答应了!脑子进水了?
教授是那种跑来装男朋友的人吗?上次在酒店闹了一晚上,人家本来就觉得自己奇怪了,还搞出这种二十年前电视剧的烂俗桥段!
就算教授答应了,也不能带去见前男友啊!谁知道何文轩会说什么有的没的,自己早年干的傻逼事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