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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1页)

他深吸一口气,倒退着走到校门外,仰头看了眼天空,然后又走进来。

郑墨阳好笑地看着他,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奇怪举动:“干什么?”

“刚才那个场景过于梦幻,”冯诺一说,“我以为走到哪个平行世界去了。”

孩子与信仰

郑墨阳上前掐了一下他的脸,他“嗷”地嚎了一声。

“回到现实了?”郑墨阳搓了搓手指,上面还残留着光滑的皮肤触感,“我做什么了,把你吓成这样?”

“你在陪孩子们玩,”冯诺一揉着脸上被掐疼的地方,“你,在陪他们玩。”

“这有什么不正常的?”

“怎么说呢,”冯诺一想了想,抽象地说,“就像马克思出现在了格林童话里一样。”

郑墨阳对他的比喻感到无可奈何:“我在你眼里到底是那种人?”

“只是很现实主义而已,孩子没办法带来利益,陪他们玩也没什么好处,我以为你会不耐烦的。”

正午的阳光洒落下来,细碎的金斑在空气中飘荡,在这样和谐静谧的气氛中,郑墨阳说了句石破天惊的话:“我挺喜欢孩子的,也很想组建一个家庭。”

冯诺一看上去像是死机的电脑,努力想运行言语功能,但舌头僵硬不听使唤,只能断断续续地做出无谓的重复:“你,你,喜欢,孩子。”

“是啊。”

“你还说,想要,组建家庭。”

“怎么突然结巴了?”

冯诺一长长地呼气,静静地等待最初的震惊过去。等情绪趋于和缓后,他终于捋直了舌头:“为什么喜欢孩子?”

对方的回答很简洁:“孩子挺单纯的,跟他们交往比跟大人容易很多。”

“因为孩子不会撒谎?”

“不,孩子很会撒谎,”郑墨阳说,“只是他们撒谎的功力太低,只要你保持怀疑态度,就很容易识破。在他们这个年纪,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去控制面部表情,去伪造证据,去捋顺谎言与事实产生的矛盾,除非是那种百万分之一的犯罪天才。大人就不同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撒谎会越来越熟练,越来越缜密,因此很麻烦。”

“哦……”冯诺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组建家庭呢?”

“你认识我母亲,我从小一直过得很幸福。”

“……不用再向我炫耀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有可以永远牵挂的人,是件很美好的事,”郑墨阳说,“亲缘关系是任何外力都无法斩断的,在一个永远变动的世界里有一个固定的原点,是件很吸引人的事情。”

“可是,”冯诺一诚实地指出,“我觉得你的三观,会教坏小孩子。”

郑墨阳又开始用情绪黑洞的眼神看他。

“好吧,意大利黑|手党一般都很重视家族,”冯诺一带着批判的语气问,“所以你是打算形婚,还是打算借腹生子?”

“为什么我非得在这两个里面选择不可?”

“你不是想要孩子吗?”

“是,但是形婚很无聊,找一个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受到法律约束,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好处。代|孕没什么必要,想要孩子的话,领养就可以了。”

今天的震惊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你不想……老话是怎么说的?留下自己的血脉?”

郑墨阳发出低沉的笑声,似乎觉得这说法很荒诞:“连共情能力都没有的基因,有什么留下来的必要?”

这句话似乎又让冯诺一陷入了死机状态。他呆呆地看着对方,似乎觉得对面的人很陌生:“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

然后下一秒,郑墨阳的发言又把他拉回了现实。“领养是件很符合市场规律的事情,”他说,“我想要孩子,也有资源可以提供给他们,而他们没有家人,也需要社会资源,我们能相遇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了。”

冯诺一愤恨地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多浪漫的一件事,不要说的这么经济学!”

四月的天气毕竟还没有真正暖起来,过了一会儿就觉得身上冷飕飕的。郑墨阳把外套重新穿上,然后对面的人莫名其妙地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了他。

“怎么了?”

肩上的脑袋小幅度地蹭了蹭,然后懒懒地出了声:“突然想起了严嵩。”

郑墨阳叹了口气:“为什么?”

“严嵩是历史上有名的奸臣,败坏朝纲,祸国殃民,”冯诺一说,“但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在那个稍微有点钱就会纳妾的时代,即使做到首辅,严嵩一生也只娶了一位妻子,相伴到老,对孩子也非常疼爱。”

这类比实在太明显了,搂住他的手在腰上狠狠一掐:“你真的很欠收拾。”

冯诺一立刻把手收紧了些:“我现在抱着你呢,你不能动手。”

郑墨阳轻轻地笑了一声,在他背上拍了拍:“好了,放开。”

怀里的人明显紧张起来,背上竖起了小小的毛刺:“干什么。”

“出了一身汗还抱着,你也不嫌粘的慌,”郑墨阳把背上的手扒拉下来,“回去洗澡。”

冯诺一的积极性又迅速被调动起来,显然是对烧水这件事充满期待。

村里没有下水道系统,可想而知浴室非常的古旧,只有一个木桶。以郑墨阳的身高和体积,坐在桶里就非常的局促,甚至喜感。

因为垂涎美男出浴图,干完了烧水的活计,冯诺一还赖在浴室不肯走,有一搭没一搭地在水声里跟对方说话:“要不我们就住在这里好了。风景又好,而且冬暖夏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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