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乡村文学>七零娇媳妇txt > 第1章(第1页)

第1章(第1页)

七零娇儿媳手撕草原狼

甜京

阿拉善草原牧民中,地位最高的马倌,几乎为男性,女性凤毛麟角,萨仁是其一,可惜丈夫早逝膝下无子无女,收养的汉人儿子在城里当大夫,留家里的儿媳又胆小怯弱,马叫都能把她吓晕过去,以后萨仁老了,谁来顶替她的位置?

萨仁一朝看清儿媳真面目,平日柔弱可怜,一旦家里由她做主,就卷走她所有钱财,骗她到城里不管不问,死后一张草席打发,不能魂归长生天,作为蒙古人,是她最不能忍受的。

萨仁冲出蒙古包,决定把养不熟的白眼狼扫地出门,却看到这么一幕:乌珠穆沁马受惊,横冲直撞,眼看就要撞飞邻家的小孙子,紧要关头,宋若音突然出现,像头飞豹,扶鞍上马,猛夹马肚,一松嚼子,马原地飞起,再落地,用后蹄站了起来,宋若音一身蒙古袍,几乎和马融为一体,像一座小山悬在半空。

萨仁定睛一看:那不是她那个娇滴滴的儿媳吗?

当天夜里,萨仁又亲眼目睹儿媳手撕草原狼……

在末世文手撕丧尸的宋若音,一睁眼穿到七十年代草原上,还好她的力大无穷跟过来,于是顶着娇弱瘦小的身板骑马放牧,回家吃婆婆做的手把肉、奶豆腐、奶皮子……

宋若音:我婆婆是世界上最好的婆婆。

萨仁:我儿媳是世界上最好的儿媳。

至于丈夫(儿子)爱回不回,最好一辈子别回来了,回家探亲走到门口听到婆媳两人对话的程方穆立即辞掉工作。

程方穆暗恋了宋若音十二年,好不容易才走近她,一觉醒来穿到了七十年代,忍不了,拿起手术刀就抹脖子,再睁眼毫无变化,不得不接受,发现原主的媳妇也叫宋若音,程方穆连夜赶回草原,那张朝思暮想的脸庞出现在眼前,想到俩人现在的关系,程方穆偷偷红了脸。

宋若音主动提出可以离婚。

程方穆:……谁要离婚?不是我,反正不是我

宋若音:但有个条件,先跟我生孩子。

程方穆“回光返照”:还有这等好事

一年后,已经在草原当起了牧医的程方穆,从外接羊羔回来,往宋若音身上缠:媳妇,我接生水平又增进了,我们再生一胎如何?

霸王硬上弓的娇美弱女子vs闷骚撩拨的铮铮铁汉子

内容标签:甜宠文年代文轻松

阳光穿透飘在空中的雪沫,从蒙古包顶部的木格射进去,照在一张惨不忍睹的脸面上,每寸皮肤都涂满了油膏,仍然没能压住严重的冻伤,连眼皮也发黑发皱,流出一道道粘稠的脓水。

苏日娜仔细擦掉后,弯腰清洗完毛巾,端起盆出了包,倒完脏水回来,去舀锅里晾温了的开水,顺手往铁桶干粪炉里添了一把火。

跪在炉旁煮奶茶的乌仁图娅,是苏日娜的婆婆,用蒙古语问她:“宋若音躲哪去了?”

“外面逗狗。”苏日娜对宋若音极为不满,看向床上还在昏迷中的萨仁,神色才慢慢柔和下来。

在她未出嫁时,就常听家人提及萨仁,是他们盟里唯一的女大学生,毕业后入伍从军,曾任华北女兵连第一任指导员,也是一位上过前线立过军功的女将。

叱咤风云的人生,比大多蒙族姑娘丰富精彩太多,哪怕成婚几年后丈夫牺牲,转业回到牧区工作,也不像其他主妇为繁重的家务拖累,而是用实力竞选上了场部的第一位女马倌。

要知道,在草原牧民中,马倌地位最高,工资比羊倌牛倌高出一倍多,最受人尊崇和羡慕。

当然,马倌也是最艰苦最危险的工种,马群食量大,马蹄废草场,为了保护草场,马倌必须深山野场地远牧,毫不夸张地说牧马就比上前线,没有彪悍的身体素质和强大的心理承受力,场部领导班子是万不可能允许你放马。

苏日娜崇拜萨仁到何种程度,一度想嫁给程方穆,也就是萨仁收养的那个汉人儿子,努力了小半年,毫无进展,退而求其次跟萨仁的侄子结婚,婚后和公婆一家住在离萨仁最近的蒙古包,只要对方在家,她就往这边跑。

乌仁图娅也看向萨仁,琥铂色的眼珠里饱含复杂的同情,摇头唏嘘道:“霍勒嘿,霍勒嘿(可怜啊,可怜啊),在那汉人儿媳妇心里,看家护圈的狗更重要,亏得萨仁多多想着她呢。”

苏日娜已经回到床边,给萨仁脸上的冻伤重新涂了层油膏,动作放得很轻,生怕弄疼自己心目中的勇士,哪怕深知她的萨仁姑妈从不怕疼。

对辜负萨仁的宋若音,苏日娜感到气愤又嫉妒,1967年冬初,牧区迎来了第一批下乡知青,总共八人,四男四女,宋若音就是其中之一,当时她只有十六岁,年纪小,加上身子弱,一到营盘就病倒了,如果不是萨仁受其父母之托悉心照料,宋若音早魂归故里了。

场部将知青分为两人一小组,住进四家老牧民的蒙古包里,这样一来,知青们既有时间适应新环境,老牧民也能手把手传授放牧经验,而宋若音近水楼台先得水,和另外一个来自东北的女知青许玲玲,在萨仁家里一住就是两年。

两年后,许玲玲成为了一名合格的羊倌,跟着分群的畜群离开了这个蒙古包,宋若音不成气候,到今天别说骑马,马叫都能把她吓个半死,娇弱胆怯,着实气人,苏日娜打心底看不起她,常当面奚落她是小绵羊。

萨仁也恨铁不成钢,但到底处出了感情,便撮合养子和宋若音结婚,之后宋若音基本不再出工,吃穿用度全由萨仁负责。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