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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闵慧淡淡一笑:“嗯,有点事找他。”

“我们公司的老大刚去了一趟硅谷,刚才说得眉飞色舞,要不要过去聊聊?”

“好啊。”

结果这一聊就聊了半个小时。深蓝的老总钱建宇已经六十岁了,以前是大学教授,算是闵慧很敬佩的前辈。老总说得很嗨,她不好意思离开,几个人一直聊到晚宴开始,大家纷纷入席,这才结束。

大厅里人声喁喁,闵慧与钱建宇、沙士铠等人坐在一桌,她转头向左一看,程启让与妻子郑依婷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就坐在左边第二张桌子上。

宴会正式开始,各色菜品流水般地端上。闵慧吃了一会儿,头开始一阵一阵地发晕。刚才的酒喝多了,有些上头,是故意的,不然下面的事情她没胆去做。

酒会里的人开始离开自己的座位,互相敬酒。闵慧一咬牙站了起来,端起一杯白酒向着程启让的桌子走去。

这中间大概只有十步的距离,闵慧却觉得好像爬过了一座山。八厘米的高跟鞋让她的腰扭得更厉害了,与此同时,几乎所有在场的男人都在看着她,也许是因为34c的胸、一尺六的腰、一米长的腿和一张漂亮的脸。

也许是因为她正走向程启让。此时的他正仰着身子与身后的一位服务生说话,似乎在吩咐着什么。

风骚这件事根本不用学,闵慧大步走到程启让面前,一屁股坐到他的腿上,不管三七二十一,搂着他的嘴狠狠地亲了一下,然后一脸幽怨地说:“启让,我好想你。”

突然间,大厅安静了下来,安静到闵慧能够听出前台的钢琴师正在弹奏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

闵慧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印在程启让嘴上的香奈尔rou,脸上忽然一冰,旁边的郑依婷将一大杯红酒泼到她的脸上。

与此同时,程启让将她的身子从自己的腿上推开——

闵慧差点摔倒,但她及时地扶住了桌子,无意间抬头往前一看,就看见了辛旗。

他坐在桌子的另一边,正好在程启让的对面。

天使与恶魔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这四年要说闵慧已经忘记了辛旗是不可能的,但她的确尝试过用各种办法忘掉他,包括最坚决最彻底的办法:以闪电之势将自己嫁给另一个男人。

她永远也忘不了辛旗说的那两句话:

——“从今以后,你我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不认得你,你也不认得我。”

——“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开始以为是气话,毕竟辛旗从小到大脾气不好,苏田在日记里没少提过。

但他们见面时,辛旗已经是个成年人了,生活在美国,家境优越,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说文明人就不可以冲动、不可以发火,万事都有个度,辛旗这么做有点过分。

闵慧觉得自己并没有犯太大的错,骗他也是有原因的,是出于一番好心。真相到来的那一天,她能料到他会发飚,但没想到这么绝情。

在大巴上她给他发了一段长长的、正式的、可以说是彻底检讨、充满忏悔的道歉信,光是手机屏幕就占了五页,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发过去,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这么迫不及待被扫地出门,好像她干了什么滔天大罪。

难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开心吗?

那些牵手、那些吻、那些激情的日夜……

他真的就没有一点心动,没有一点喜欢她吗?

情窦初开的闵慧感到深深地受伤。

她和程启让的事情闹得那么大,邓尘应当调查过了,大概跟他说了些什么吧?

网络上的好事之徒、还有水军和喷子绘声绘色地讲着她的香艳故事……

辛旗很容易从中得出跟大多数人一样的结论。

逻辑到了这一步,闵慧的心瞬间凉了,也懒得争辩了。

她若还有斗志,当初也不会去死。

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破碎的状态,只想变成另外一个人,忘掉一切,好好地活下去。

这么辗转地一想,她觉得辛旗跟那些误解自己、人云亦云的人也没什么不同。两人在一起,就算没有苏田,她与程启让的事情也够他膈应的,总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与其热脸贴冷屁股,不如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就像不知道苏田是什么时候坐进了那辆大巴,闵慧也不知道辛旗是什么时候走进了紫金会所。她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出现,而且目睹了这么丢人的场面。

不过,闵慧并不在乎他的感受,反正在他眼里自己早已经不是什么好人了。

她只是遗憾自己又成了别人故事中的一个小丑。但与儿子的性命相比,名誉又算个什么呢?

闵慧没有注意到辛旗是因为辛旗这次穿的是套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衣、黑色领带、口袋上折着一条一字型的手帕。他剪着清爽露额的短发,衬着一张小而立体的脸,显得a气十足。

在闵慧的印象中,辛旗的穿着以宽松舒适为主,看似休闲却并不随便。从色彩、搭配和质料上能看出他有一定的着装品味。不一味地追求新奇高档,但也不是翻出件衣服想都不想就往身上穿。

他的头发也不像今天这么短,而是有一部分耷拉在额头上。睡觉的时候,她喜欢用五指作梳将他额前的头发沿着眉骨向后捋,好像在掳一只猫。辛旗很喜欢她这样捋自己,很快就能睡着。

她见过学生范的辛旗、运动范的辛旗、休闲范的辛旗——如今,出现在她面前的是商务范的辛旗,要是梳一个大背头就成了华尔街里的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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