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浩恼羞成怒:「你有什么证据?」
我摆了摆手:「不过是转账时拐了几个弯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查起来很容易。」
「想都别想!」
看着已经吃到嘴里的肥肉再吐出来,如同要了陈明浩的命。
「那好,」我收起了离婚协议:「本想念着夫妻一场,给你点脸面。既然你不要,那就走法律程序吧。」
说实话,我对陈明浩多少还残存着一丝感情。
孩子还小,他还需要养家糊口,我并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僵。
然而他却毫不领情。
我直接就报了警。
我是公司的独资法人,他只是实际经营人。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私自抽逃、转移公司资产,涉嫌职务侵占和盗窃。
同时,我也提起了离婚诉讼,指控他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
好吧,够他喝一壶的。
被警察带走后,陈明浩面对证据很快就慌了神。不断地从里面递话出来,说要见我。
但每次见他的都是律师。
多看他一眼,我都觉得恶心。
其间,花雨到我的住处来闹过一次。
抱着孩子披头散发,声称我勾引了她的老公,又害得他坐了牢。
现在她孤儿寡母身无分文,孤苦无依。
引来很多业主围观,纷纷谴责我。
「看着人模狗样,出双入对的,原来傍的是别人的老公!」
「看她那贱样就不是什么好鸟!」
「那辆奔驰,也是男人给她买的吧?」
「那不就是给别人包养了吗?」
天下从来不缺吃瓜人和键盘侠。
很快就有人把这些情景拍下来,发到了网上。
于是就激怒了那些所谓的正义网友。
人肉,辱骂,骚扰,铺天盖地。
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
花雨不但每天都要过来闹一场。
而且还打电话威胁我,说如果不撤案,她就会让我身败名裂。
真是忍无可忍。
小区业主群里,也有人在诋毁我。
「群里有个小三真晦气!」
「干脆踢出去算了!」
我说了一句:「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哟,我快吓死了!」
「来来来,你来抓我呀。。。。。。」
我不动声色地扔了两张图片过去。
一张是我和陈明浩的结婚证。
另一张是律师函,声明要对诽谤我的人追究法律责任。
群里没了动静。
这两张图片炸瞎了一众的眼睛。
最后,物业经理说了话:
「以后记得千万不要再乱嚼舌根了。弄不好要吃官司的!」
你以为业主们这就完了?错了!
正义的情绪无处安放。
只是掉转了炮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