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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白露教堂(第2页)

要说害怕,他确实比没出村之前成长了一些,所以他更多的是对陌生环境的惶恐,而不是这群少年。

为的少年拉开了椅子,在地上摩擦出很大的声响,他倒了一杯啤酒,啪的一声盖在桌子上,“年轻的小姐,口渴了么,过来喝一杯吧。”

沈墨七知道他们只拉开了一个座位,也知道爱丽丝根本不会去。于是他拉着爱丽丝就要离开,可是他牵起爱丽丝小手的举动显然更惹恼了他们。

一瞬间,他们全部站了起来,把椅子暴力地推开,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沈墨七。他们像一群小豹子,藏在黑色的衣服下,虽然不够成熟,但依旧显得凶狠,做事不留余地,没有情面。

沈墨七也停下来,用无畏的眼神回击过去,双方就这样陷入了僵持,他们用眼神打量着沈墨七和爱丽丝背后的剑,酒馆其他酒客也开始议论纷纷。

“随身带剑吗,也许这东方人和金小姑娘的父母是哪个地方的爵士。可这些南方佬一点面子都不给,真是一群游手好闲的狠小子。”

“南方佬是这样的,一定是在南方混不下去了,不然来我们黛都的白露干什么。”旁边的客人们切切私语着,仗着酒精在开些地区玩笑。

“刚才是谁说的,站起来。派恩家族会切断他的全部手指。”为的少年双手拍在桌面上,对周围的人大声地说道。酒馆瞬间鸦雀无声,被他看到的人都不自觉地把头埋低。

“让我走。”沈墨七也不想再看这场滑稽的闹剧,他对为的少年说道。

“如果我不呢?”少年抬眉道。

沈墨七的剑下一秒就抽了出来,有时候剑真的比人更会说话。

“哼,在哪学的剑?舞蹈老师?杂技演员?什么年代了,还在玩贵族骑士的表演游戏吗?”少年嘴角露出嘲弄的牙齿,周围的人也会心一笑,这个笑话确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但谁也不知道,沈墨七的剑怎么就忽然放到他脖子上了,阴森森的剑把阳光折射进男孩的眼睛中,周围的空气并没有变得燥热,反而为酒馆添来了几分寒意。

少年的同伴们皱了皱眉头,他们从腰间和衣服里拔出了黑黝黝的手枪,把沈墨七围成一团。手枪直勾勾地举起来,顺着他们手臂瞄准在沈墨七的头上。

沈墨七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的枪瞄准,而且他也没见过这些枪,他上次摸得枪还是几百年前玫英战场上的火枪。

他提了提龙泣剑,也许只有冰冷的剑身贴在对方柔软温暖的脖子上,才能让对方冷静下来,“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侮辱派恩家族的人难逃一死。”少年抬起头,就算脖子被剑贴住,他的嗓音依旧狠毒。

“如果你的神侮辱了你呢?你能把手里的小玩具也带上天堂吗?”沈墨七也跟对方开了个玩笑。

跟玫英人说话说多了,其实也能理解这种带着阴阳怪气的恶毒玩笑,在恶心敌人这方面确实值得学习。

“你今天不可能活着走出这个酒馆。”被俘虏的少年仍然笑了笑,他的眼睛向下死盯着沈墨七,鼻息变得急促,释放着少年濒临爆的怒气。

“算了吧孩子。”在鸦雀无声的酒馆中,一道男声响了起来。

“还没看出来他身后那个金小姑娘是个术士吗,你猜子弹是先射穿他的脑袋,还是在你们的枪里面炸膛。”男人的声音厚重且戏谑,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饱经沧桑的男人。

他约莫三四十岁,脸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皮肤黑红黑红的,一看就是经常在风雨阳光下来去行走。他留着一头有些稀疏的棕色短,带着玫英东方荒原风格的帽子,左手抽着烟,右手举着酒,躺在木椅上,右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把长长的霰弹枪和几盒子弹。如果有什么词能精准概括他,那就是拓荒者故事中的牛仔罢。

“你是?”

“亚瑟·沃森,来自东边。”男人简洁回答。

他从容地笑着,弹了弹烟灰,“我和你们派恩家的大哥应该是老相识了。也许你们小时候听过他吹的牛皮,说是和一位朋友一起杀了两个食尸鬼。”

“您是?!”

“事实上他吓得都快尿了,那两只都是我杀的,哈哈哈哈。”男人笑起来,脸上的肌肉有些沧桑黝黑,不算英俊,但显得成熟,大方,迷人。

少年们立马放下一切恩怨,冲过去把名叫亚瑟的男人围了起来,沈墨七也迟疑着放下了手中的剑。

“你们俩,过来。”亚瑟对沈墨七二人招了招手。

“渴了么,喝酒吧。”亚瑟从后面桌子掂了两个木杯过来,“喝。”

沈墨七虽然渴,但还是对周围的环境不放心,他不想被酒精麻痹了头脑。

“派恩家总是念叨着狗屁尊严,让他们放弃刚刚起的誓唯一办法就是,和他们喝一杯。”亚瑟拍了拍身旁少年的后背,那少年崇拜地看着亚瑟,简直如一位情的少女看着她的丈夫。

于是沈墨七贴在爱丽丝耳边,轻轻说了一句“没事。”然后把酒杯举起来一饮而尽。

怎么说呢,这些用麦子酿成的啤酒味道称不上好喝,但也不难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食物来酿这些酒,为什么不直接喝水呢。

“怎么说个悄悄话离这么近,你们是在接吻吗?”亚瑟露出牙齿笑道。

爱丽丝的脸随即变得红润,而沈墨七也陷入尴尬的羞赧。

“怎么勾搭上的我们玫英小姑娘?她皮肤这么白,长得又精致,还穿着大学院的衣服,你是被这里的贵族收养的?”亚瑟咧了咧嘴,又喝了一大口酒,爽快道。

沈墨七脸颊一红,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原因,呼吸和心跳变得有些急促。

“不是,我们只是来找个亲戚,她是我妹妹。”于是他说了个一眼就能识破令人忍俊不禁的粗劣谎言。难道有玖华人和玫英人是天生兄妹的吗?还是他的母亲生孩子的时候能决定孩子的色和面部特征。

眼见沈墨七明显跟不上亚瑟的节奏,黑帮小子们赶紧开口了“亚瑟叔叔,想不想和贵族小姐们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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